第17届县政府召开第114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26-06-16 浏览量:127 来源:阜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2026年6月12日,县长伊晓光在县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七届县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氟产业开发区主任李太,县委常委、副县长雷骁勇,副县长王宏春,副县长、氟产业开发区副主任杨树勇,副县长何庆军、王星星,氟产业开发区副主任陈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嘉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靓、发改局局长刘晓宇、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审计局局长齐鹏飞、司法局法制办主任张健列席会议。

一、听取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拟安排情况汇报(汇报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袁红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宋扬、发改局局长刘晓宇、财政局局长赵虹桥、民宗局局长宋志学、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泽、大五家镇党委书记马相东、于寺镇党委书记于海洋、太平镇党委书记孙业龙、沙拉镇党委书记刘秀杰、务欢池镇党委书记敖洪海、王府镇镇长刘子利、旧庙镇镇长高阳、塔营子镇镇长齐立楠、大固本镇镇长王冠、平安地镇镇长梁雪东、哈达户稍镇镇长孙希达、七家子镇镇长宋志宇、十家子镇镇长于跃丰、卧凤沟乡乡长徐琪、大板镇镇长王枭、八家子镇镇长寇东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实施小额贷款贴息、公益岗、教育补助等4个方面23个帮扶项目。各实施单位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项目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关;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全程监管,加强跟踪督导、业务指导和风险防控;县财政局要统筹资金调度与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规范安全使用,全力推动项目有序实施、落地见效。

二、听取深化氟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情况汇报(汇报人:氟产业开发区副主任陈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敏、发改局局长刘晓宇、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审计局局长齐鹏飞、工信局局长郭林、统计局局长王龙、商务局局长陈琳、人社局局长成佳、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雷、司法局局长张旭东、交通局局长王利军、市场局局长张剑红、住建局局长张晶、数据局局长郭静、科技局局长陈玉春、应急局局长翟峰、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泽、公安局副局长安军、信访局副局长何亮、阜新镇党委书记何双吉、伊吗图镇镇长敖青宇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深化氟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汇报。氟产业开发区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县直部门和属地乡镇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扎实落地、有序推进。

三、听取康泰殡仪馆回收工作情况汇报(汇报人:县民政局局长高艳文,县委编办主任王建生、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审计局局长齐鹏飞、人社局局长成佳、医保局局长刘晓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泽、税务局副局长佘晓辉、泡子镇党委书记刘利新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收购康泰殡仪馆(民营)是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殡葬领域整治工作的提示》及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区)辖区内殡仪馆100%为政府公办公营、100%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规定,切实强化我县殡葬服务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以65万元收购康泰殡仪馆(含交易税费5万元及全部资产、货品),并设立泡子殡仪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由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每月定期支付1万元。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泡子殡仪馆将“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上缴非税收入专户,并由财政部门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县财政局每月按以收定支原则拨付资金,优先用于职工工资、保险、缴税、日常运营维护、原材料采购等。泡子殡仪馆在运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和“三重一大”要求,防范风险。

会议要求,县民政局要会同县委编办、财政、人社、医保、税务等单位加快推进收购康泰殡仪馆相关工作,确保程序依法合规,尽快实现我县民营殡仪馆100%收归国有。

四、听取安泰殡仪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汇报人:县民政局局长高艳文,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审计局局长齐鹏飞、发改局局长刘晓宇、统计局局长王龙、住建局局长张晶、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雷、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泽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开展安泰殡仪馆项目建设工作。县民政局要做好项目规划及施工图设计推进工作,相关部门会同县民政局同步推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挂网招标等工作。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五、研究11条单行条例集中清理工作有关事宜(汇报人:县政府办主任李嘉,县民宗局局长宋志学、卫健局局长卢云海、住建局局长张晶、文旅局局长武日乐、水利局局长李广军、林草局局长柴旭光、司法局局长张旭东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11条单行条例集中清理工作。县政府办要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加强沟通对接,严格对照自查意见,扎实做好条例修订、废止、保留等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听取阜奈高速公路项目遗留问题情况汇报(汇报人:县交通局局长王利军,阜新镇党委书记何双吉、福兴地镇镇长吴林泽、旧庙镇镇长高阳、哈达户稍镇镇长孙希达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推进阜奈高速公路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从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资金206.116239万元,用于解决全线新增8.883公里田间作业路建设15.113亩新增不宜耕种地补偿建造排水管涵石笼及新建排水沟等工作。县交通局要牵头抓总,统筹沿线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细化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链条,明确时限要求;沿线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群众沟通、矛盾化解和征地收尾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协同配合,及时破解处置难题,确保所有项目遗留问题按期清零、闭环落实。

七、听取辽蒙东“北粮南运”阿金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情况汇报(汇报人:县发改局局长刘晓宇,县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县审计局局长齐鹏飞、辽宁阿金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辽蒙东“北粮南运”阿金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是夯实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贯通国家“北粮南运”物流大通道的关键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支撑,助力我县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实施辽蒙东“北粮南运”阿金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明确辽宁阜新阿金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为项目唯一实施主体和专项债券唯一申报主体实行审批制管理。由该公司牵头,启动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及提级论证工作。发改局、财政局共同履行监管职责,全程做好资金申报、监管与指导。财政局扎实推进阿金粮库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严防资产流失。审计局实施全过程嵌入式监督,从严管控廉政风险和资金使用风险。

八、研究大板镇山岳村河南屯田间作业路通行问题有关事宜(汇报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利军,县发改局局长刘晓宇、县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审计局局长齐鹏飞、新阜高速动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士武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在新阜高速南侧原道路旁新建农事通行道路,建设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由新阜高速项目承担。相关单位要加快推进道路建设,及时满足群众农事通行需求。

九、研究老旧小区应急排险和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事宜(汇报人:县城区街道办事处书记曹莹,县发改局局长刘晓光、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审计局局长齐鹏飞、住建局局长张晶、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雷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建立城区街道社会治理快速处置机制,设立临时专项应急资金,由县城区街道牵头,负责排查整治楼栋零星破损、管网故障、环境问题及突发民生事项,资金由县财政局保障。同时,建立重大隐患研判整改机制,对高危隐患制定专项排险方案,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资金由县财政局列支。要严格落实城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合力推动社会治理工作高效快速处置。县发改局负责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补齐垃圾处置短板;县住建局负责规划垃圾堆放点和集中转运渠道,常态化清运堆放点及周边散落垃圾,确保全域垃圾治理无盲区、无死角。

十、听取周宏涛等40名人员补充到全额事业编制情况汇报(汇报人:县林草局局长柴旭光,县委编办主任王建生、人社局局长成佳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林草局关于周宏涛等40名人员补充全额事业编制的汇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协同落实,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研究四园工业区污水管网维修有关事宜(汇报人:四园工业区招商局局长刘伟东,县住建局局长张晶、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雷、阜新镇党委书记何双吉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四园工业区污水管网维修工作。四园工业区要迅速组织专业清淤队伍,精准核算工程量,及时消除管网渗漏、堵塞等隐患,确保污水管网稳定运行。

十二、听取力昌公司固废生产线技改项目办理环评需出具搬迁承诺函情况汇报(汇报人:县四园工业区招商局局长刘伟东,四园工业区主任陈鹏、县住建局局长张晶、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泽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力昌公司固废生产线技改项目办理环评需出具搬迁承诺函的汇报。该项目属现有生产线技改升级,不新增用地,符合产业发展要求。根据现行环保标准,需对13户居民实施搬迁,出具搬迁承诺函是办理环评的必要环节。

会议要求,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阜新镇政府共同开展搬迁安置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步加快环评及后续审批流程,确保技改项目顺利实施。

十三、研究转岗退出消防员在县域内安置工作有关事宜(汇报人:县应急局局长翟峰,县委编办主任王建生、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审计局局长齐鹏飞、人社局局长成佳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及省、市配套文件精神,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统筹推进转岗退出消防员岗位聘任、待遇衔接、社保接续等工作,严格依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确保安置稳妥有序。

十四、研究县公路工程队和红山建养有限公司向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支行申请贷款有关事宜(汇报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利军,县财政局局长赵虹桥、县审计局局长齐鹏飞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公路工程队和红山建养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工程债券质押为担保向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支行续贷1960万元(其中:县公路工程队980万元,红山建养有限公司980万元),续贷期限不超过两年,贷款年利率不高于4.5%。贷款到期后,由县财政偿还贷款及贷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第17届县政府召开第114次常务会议(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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