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2-06 浏览量:212 来源: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责任编辑: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设: 办公室、财务室、车宣故、执法办、监控中心、技术股、事故处理股、农村中队、考试中心、车管所。
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考勤、车辆管理、大队后勤管理等;
财务室负责大队财务核算;
车宣股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
执法办负责录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监控中心负责指挥调度信息化执法业务;
技术股负责交通设施安装、维修、保养等;
事故处理股负责交通事故处理;
农村中队负责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考试中心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业务;
车管所负责办理各项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业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表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四 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附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附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此表无数据)
三、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77万元,罚没收入200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大察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247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预算收入增加9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加98万元,罚没收入与上年持平;公共安全服务支出增加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8万元减少40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09万元。
(四)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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