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15 浏览量:14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生命财产与环境安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是指导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旨在构建职责明晰、响应迅速、协同有序的应急机制。
一、《预案》突出“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
《预案》明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实行分级响应。一般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应对,较大及以上事件在上级指挥部指挥下开展先期处置与配合工作。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事件的先期处置与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响应及时、措施到位。
二、构建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的组织体系
县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等9个工作组,统筹生态环境、公安、卫健、应急、水利等多部门力量,形成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的联动机制,确保救援高效、保障有力。
三、强化监测预警与全过程管理
《预案》要求完善信息监测网络,通过风险排查、舆情收集等途径早发现、早报告。预警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由相应级别政府发布,并视情采取疏散、停排、舆论引导等措施。应急处置阶段强调“先控制后处理”,优先保障人员安全,控制污染扩散,并开展损害评估与生态修复等后期工作。
四、明确保障措施与责任追究
《预案》从队伍、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明确保障要求,强调宣传演练与公众参与。对在应急处置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与个人予以奖励,对履职不力、瞒报漏报等行为依法追责,确保预案执行的严肃性。
总结而言,本《预案》通过明晰责任、优化流程、强化协作,为阜新县构筑了一道坚实的环境安全防线,有助于最大限度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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