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2-06 浏览量:242 来源:阜蒙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阜蒙县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指导县行政学校公务员培训业务工作;综合管理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任免事宜;管理并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实施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绩效考评、新闻宣传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法制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拟订本系统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
3、财务基金监督股
参与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及县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负责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4、培训股
负责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核、监督、指导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办学许可审定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
5、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科技职称管理股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负责向高评会、中评会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人员;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及市授权的中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审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7、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负责公务员管理相关规章及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与落实工作,依法对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实施监督;负责县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招聘工作;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和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和特殊人员选调、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惩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奖励惩戒等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管理工作。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仲裁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综合协调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9、工资福利股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和工资变动的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的审批和退休金的核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特殊贡献人员因病提前退休的审查、鉴定、审批。
10、社会保险股
拟订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含城镇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生前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拟订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意见和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和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费率的审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拟订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建立全县失业预警制度;负责拟订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全县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及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11、党委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通知、通报等工作;负责全局组织、宣传等党务工作;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党代会和党员大会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局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局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全局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全局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包乡、扶贫、统战工作;指导全局共青团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人社局机关
2、阜蒙县就业服务局
3、阜蒙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4、阜蒙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5、阜蒙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
二、阜蒙县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三、阜蒙县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人社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蒙县人社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20.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9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人社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
(三)阜蒙县人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7万元。
(四)阜蒙县人社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人社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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