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8-04 浏览量:243 来源:阜蒙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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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指导县行政学校公务员培训业务工作;综合管理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任免事宜;管理并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实施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绩效考评、新闻宣传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法制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拟订本系统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

3、财务基金监督股

参与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及县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负责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4、培训股

负责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核、监督、指导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办学许可审定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

5、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科技职称管理股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负责向高评会、中评会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人员;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及市授权的中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审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7、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负责公务员管理相关规章及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与落实工作,依法对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实施监督;负责县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招聘工作;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和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和特殊人员选调、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惩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奖励惩戒等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管理工作。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仲裁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综合协调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9、工资福利股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和工资变动的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的审批和退休金的核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特殊贡献人员因病提前退休的审查、鉴定、审批。  

10、社会保险股

拟订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含城镇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生前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拟订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意见和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和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费率的审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拟订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建立全县失业预警制度;负责拟订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全县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及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11、党委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通知、通报等工作;负责全局组织、宣传等党务工作;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党代会和党员大会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局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局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全局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全局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包乡、扶贫、统战工作;指导全局共青团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人社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就业服务局

2、阜蒙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3、阜蒙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4、阜蒙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办公室


第二部分 阜蒙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ls


第三部分 阜蒙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57万元,比2015年增加1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557万元,比2015年增加1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

2.项目支出66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人社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3万元,主要是用于离退休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13万元,增长62%,主要是增加了两台执法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万元,比2015年增加23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劳动监察增编8人,增加两台执法用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人社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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