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8-04 浏览量:252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阜蒙县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阜蒙县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阜蒙县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起草县政府综合性和重要专题性文稿,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县政府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或参与市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国家和省、市机关各部门领导,各县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视察、考察、参观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3、负责收集、筛选、传递、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信息;围绕县政府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跟踪收集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4、负责县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及时准确传达、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督促办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6、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应用及网站集群应用的维护监管与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编辑、报送及考核工作。

7、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五大系统建设工作。

8、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维护办公场所秩序;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县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经费预算、财务管理、卫生绿化、车辆管理和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领导同志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10、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的建议;负责全县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协助县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承担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承担审查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县政府贯彻实施国家、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及清理工作。

12、受县政府委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协调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

13、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研究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14、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县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联系、协调仲裁机构;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综合和对外业务交流。

1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16、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17、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18、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19、承办县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1、文电股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含电报)的起草、审核、送批及收文的分办、拟办、送阅和催办工作;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本级规范性文件;负责党政机要文电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县直各部门印鉴的制发和国旗、国徽的管理;负责机关印章、信件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电子公文网上传输和党政机要专线管理工作;负责涉密文件和设备的保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调研股

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安排;围绕县政府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以县政府名义发表的对外宣传稿件;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反馈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秘书股

负责政务接待、来访接待;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通知和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内事活动安排;参与或负责上级领导来县视察工作的活动安排;参与或负责县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协调办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联系新闻单位,对县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4、行政股

负责办公室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外部行政事务协调工作;负责后勤事务、房产及服务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物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的预决算编制;负责日常经费的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院内四防检查、消防器材配备、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警更人员进行四防安全教育,建立县政府机关院内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协调信访等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既有建筑节能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考核、评价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县政府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的联络畅通;承办协调和调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县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及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指导县直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6、法制办公室

拟订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政府法制建设规划;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经县政府行政复议后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机关人员法制方面培训。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协调、规范和指导;审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审查,对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承担全县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受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和控告,查处、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协调各乡(镇)政府之间、县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对县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工作,为县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

7、防空办公室

编制并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全县人防工程及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全民防空备战工作。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负责中学生三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

8、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指导规划五大系统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的规划设计;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设立行政权力的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网上审批工作和行政服务中心代办机构建设;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违规行为的处理和案件移交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民心网政策咨询和民意诉求反馈工作;负责阜新网络问政平台办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采集、编辑和报送工作;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及中省直单位信息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负责政府重要信息发布及组织与公众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县政府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其保密审查;负责联系政府网站、相关查阅场所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维护工作并处理相关举报;负责承办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负责政府网站建设相关工作。

9、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涉煤矿乡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协调阜矿集团等涉煤企业开展沉陷区治理工作;指导涉煤乡镇认真执行有关治理政策,对群众上访诉求,按文件规定做好督办和解释等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政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政府办机关

2、阜蒙县地震局

3、阜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第二部分  阜蒙县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辽宁省阜新市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xls


第三部分  阜蒙县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35万元,比2015年减少168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3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535万元,比2015年减少168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万元。

2.项目支出66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政府办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万元,项目支出66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国防支出1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5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正常工作运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支出。

3)法制建设11万元,主要是用于法制培训及宣传支出。

4)事业运行220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5)其他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0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公车维护费及劳务费等支出。

6)人力资源事务11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务员综合管理等支出。

2、国防支出16万元,用于人民防空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等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地震事务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85万元,下降51%,主要是车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办公室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政府办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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