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2-06 浏览量:194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阜蒙县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起草县政府综合性和重要专题性文稿,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县政府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或参与市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国家和省、市机关各部门领导,各县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视察、考察、参观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3、负责收集、筛选、传递、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信息;围绕县政府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跟踪收集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4、负责县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及时准确传达、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督促办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6、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应用及网站集群应用的维护监管与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编辑、报送及考核工作。
7、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五大系统建设工作。
8、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维护办公场所秩序;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县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经费预算、财务管理、卫生绿化、车辆管理和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领导同志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10、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的建议;负责全县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协助县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承担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承担审查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县政府贯彻实施国家、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及清理工作。
12、受县政府委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协调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
13、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研究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14、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县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联系、协调仲裁机构;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综合和对外业务交流。
1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16、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17、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18、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19、承办县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1、文电股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含电报)的起草、审核、送批及收文的分办、拟办、送阅和催办工作;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本级规范性文件;负责党政机要文电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县直各部门印鉴的制发和国旗、国徽的管理;负责机关印章、信件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电子公文网上传输和党政机要专线管理工作;负责涉密文件和设备的保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调研股
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安排;围绕县政府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以县政府名义发表的对外宣传稿件;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反馈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秘书股
负责政务接待、来访接待;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通知和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内事活动安排;参与或负责上级领导来县视察工作的活动安排;参与或负责县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协调办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联系新闻单位,对县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4、行政股
负责办公室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外部行政事务协调工作;负责后勤事务、房产及服务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物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的预决算编制;负责日常经费的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院内“四防”检查、消防器材配备、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警更人员进行“四防”安全教育,建立县政府机关院内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协调信访等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既有建筑节能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考核、评价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县政府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的联络畅通;承办协调和调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县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及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指导县直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6、法制办公室
拟订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政府法制建设规划;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经县政府行政复议后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机关人员法制方面培训。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协调、规范和指导;审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审查,对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承担全县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受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和控告,查处、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协调各乡(镇)政府之间、县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对县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工作,为县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
7、防空办公室
编制并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全县人防工程及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全民防空备战工作。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负责中学生“三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
8、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指导规划“五大系统”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的规划设计;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设立行政权力的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网上审批工作和行政服务中心代办机构建设;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违规行为的处理和案件移交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民心网政策咨询和民意诉求反馈工作;负责阜新网络问政平台办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采集、编辑和报送工作;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及中省直单位信息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负责政府重要信息发布及组织与公众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县政府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其保密审查;负责联系政府网站、相关查阅场所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维护工作并处理相关举报;负责承办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负责政府网站建设相关工作。
9、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涉煤矿乡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协调阜矿集团等涉煤企业开展沉陷区治理工作;指导涉煤乡镇认真执行有关治理政策,对群众上访诉求,按文件规定做好督办和解释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政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政府办机关
2、阜蒙县地震局
3、阜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阜蒙县政府办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三、阜蒙县政府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政府办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政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土资源气象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阜蒙县政府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851.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增加8.4万元。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3.5万。
(二)关于阜蒙县政府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9万元减少59万元,下降幅度为75%,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关于阜蒙县政府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34.4万元。
(四)关于阜蒙县政府办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O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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