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7-02-06 浏览量:215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阜蒙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各类学校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补充规定等。

2.负责提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对所属单位和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指导评价。

4.管理和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5.负责县域内初中以下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6.负责语言文字有关管理工作。

7.管理教育局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及使用计划;监督审计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全县校舍维修计划并分级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的审定工作;组织实施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全面实施教师、校干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调配、招聘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做好助学贷款和贫困生就学资助工作。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教育局设26个内设机构

1)党办

负责局党委各类文件起草工作及筹备局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中小学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纪检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以及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负责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调查研究违纪倾向,提出办案对策和预防措施;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3)教育工会

贯彻执行党的有关工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只能,积极推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积极参与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措施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不断推进校务公开;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做好女工工作;配合教育局党政,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4)团委

制定并负责实施局共青团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做好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审批局直属单位团组织的成立;定期收缴团费和团组织情况统计表;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全县的少先队工作;完成局党委和团县委交办的工作。

5)老干部办

认真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掌握老干部的日常生活情况,为老干部办实事,做好事;组织老干部参加文体活动;加强活动室的建设,管理图书、活动器材及档案资料;定期办理退休干部手续。

6)关工委

在上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本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动离退休老同志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办好家长学校,做好读书教育活动的组织、评比和家长学校的管理工作。

7)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办理机关重要政务;负责办理局务、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负责文秘、下达通知、报送文件等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教育新闻的采撷与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8)人事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人事编制方面的政策;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选优、表彰、奖励和因公负伤评残工作。

9)计划财务股

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的内部审计;负责教育系统法定报表工作。

10)基础教育股

负责制定基础教育的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和教学改革;选用教材,组织教学评估和经验交流;负责全县高中的招生工作;管理中小学生德育教育、艺术教育、素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负责学生的军训工作和全县学生运动会的组织工作。 

11)民族教育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制定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民族教育;规划并负责实施民族九年义务教育;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和教学改革;指导民族教育教学计划的安排、选用教材,组织教学评估和经验交流;负责全县民族高中的招生工作;管理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常识教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民族教育方面的其他事项。

12)职业教育股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初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参与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负责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13)成人教育股(法制股)

负责全县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审批工作;完成县政府法制办交办的有关工作。

14)学前教育股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基本精神;对全县各类园、所、班进行审批、注册、备案和考核定级;管理指导全县托幼园所的教育、保育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培训各类托幼园所的园(所)长、教师。

15)招生办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负责组织普通高校、中专招生报名、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资格审查等工作;协助纪检监察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案件。

16)勤工俭学办公室检查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中小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17)电教仪器站

制定教学仪器配备和图书配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校实验室、图书室建设;培训实验员、图书管理员;负责教学仪器和图书的购置、管理、调拨和专项经费的使用工作。

18)综治办

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检查指导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教育、预案演练、隐患排查、三防建设等项工作,协调县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19)政绩考核办

负责局机关政绩考核和基层学校的考核检查工作。

20)卫生保健所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评比工作;安排、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21)书刊发行站

认真做好书刊发行工作,做到规范化管理;做到站内财务帐目清楚、公开。

22)基建办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校舍维修、住宅建设的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结合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和学校布局调整,做好学校建设长远规划;负责教育房产管理、校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学校取暖锅炉的安全使用工作;检查、指导绿色学校建设工作。

23)档案室

管理、收集、鉴别、整理档案材料;办理教职工档案查阅、借阅和转递;办理文书、科技和机关股室存放在档案室的材料的查阅工作;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推广、应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按程序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4)督导室

组织实施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及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参与机关评先、评优和表彰活动;对被督导单位进行评价,提出奖惩意见。

25)中招办

负责中招报名,组织考试,编排考场,试卷分发,核分查卷等工作。

26)学籍办

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教育局机关(一级预算单位)。

2.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共56所:蜘蛛山学校、东梁学校、佛寺学校、新民学校、伊吗图学校、卧凤沟学校、旧庙学校、八家子学校、哈达户稍学校、福兴地学校、务欢池学校、塔营子学校、扎兰营子学校、建设学校、平安地学校、平安地职高、大巴学校、招束沟学校、苍土学校、沙拉学校、泡子学校、泡子蒙中、泡子幼儿园、大固本学校、十家子学校、老河土学校、王府学校、七家子学校、大五家子学校、红帽子学校、紫都台学校、化石戈学校、于寺学校、富荣镇学校、大板学校、国华学校、太平学校、阜新镇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县高中、蒙古高中、第二高中、蒙实验中学、职业中专、县蒙古初中、县蒙古贞初级中学、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县蒙古族实验小学、县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启智学校、县实验幼儿园、县蒙古族幼儿园。


二、阜蒙县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教育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三、阜蒙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教育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蒙县教育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7588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75885万元,增加6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91万元,增加68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0万元,增加1万元;其他收入2024万元,减少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94万元,增加5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1万元,增加1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0万元,增加257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教育局2017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幅度为8.3%,下降原因主要是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阜蒙县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30万元。

(四)阜蒙县教育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教育局机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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