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8-04 浏览量:324 来源:阜蒙县统计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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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定全县统计发展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城乡建设、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财政、金融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管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八)协助乡镇管理统计人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收集和整理外县区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外县区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⑴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绩效考评、新闻宣传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⑵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节的咨询建议;负责搜集整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印发统计提要、手册;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建立和完善全县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全县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为地方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负责区域统计工作;承担投入产出调查和有关大型普查工作。
⑶计算机中心
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管理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全县“四上”单位审批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统计信息软件管理工作,对各专业软件进行更新、维护;负责各种普查、调查的数据处理和软件维护;负责电脑等硬件设施的维护、保养。
2.专业统计股
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城乡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⑵政策法规统计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检查和监督;组织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县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培训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制定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办法,受理、转办、督办统计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⑶工业能源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景气状况进行监测;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对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及各乡镇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负责环境、资源综合统计、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以及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污染和治理、生态环境和环境投入等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部门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⑷贸易外经服务业统计工作
负责按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业务指导县(中省)直各部门和单位、县级及以下统计机构开展全县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法人单位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服务业统计综合工作,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数据和服务业统计监测指标;组织实施信息化、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等统计调查;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⑸社会统计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对全县城镇化率进行监测;定期组织开展R&D资源清查和创新调查;开展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核算;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科技和文化发展领域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3.农业统计股
承担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农业增加值核算、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对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承担农村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承担农业产量调查和农业普查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蒙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4万元,比2015年增加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14万元,比2015年增加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2.项目支出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91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
(3)专项统计业务5万元。
(4)专项普查活动20万元。
(5)事业运行4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3万元,下降37.5%,主要是从2016年6月起,由于公车改革,我单位取消了公务用车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万元,比2015年减少1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单位普查工作较多,完成了以十年为周期的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统计局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
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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