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4-16 浏览量:1338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7〕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解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
未安置退役士兵历史遗留问题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解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
未安置退役士兵历史遗留问题安置方案
为有效解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未安置退役士兵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以及省政府关于退役士兵政策落实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精神,有效解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未安置退役士兵历史遗留问题。
二、基本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对1978年至2014年冬季符合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进行核查,从1992年至2014年冬季安置遗留退役士兵共计41人,其中1992年至1998年冬季退役士兵遗留21人。1999年至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遗留7人。2005年至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遗留13人。
三、安置政策
(一)以扶持就业为主,采取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经济补助的方式安置。
补助标准:1998年以前的退役士兵按照1998年冬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的标准。1998年以后的退役士兵按照退伍当年我县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
(二)在给予经济补助的基础上,加大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的力度,对个体经营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贴息;创办经济实体的,给予相应的创业资金支持。
(三)提供推荐就业岗位,鼓励我县产业基地的企业录用退役士兵,在企业招工时优先考虑退役士兵;搭建职业介绍和就业推荐招聘会等信息平台,为退役士兵提供用工信息。
(四)开展适合退役士兵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多角度、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解决退役士兵的安置遗留问题。
(五)对生活困难的士兵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六)对有择业需要,但暂时不能安置的,临时安置公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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