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6-11 浏览量:226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7〕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各产业基地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税收征收入库工作秩序,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充分调动各乡镇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半年、全年征收指标,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税收征管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产业基地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税收征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税收工作,成立税收征管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合理有效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半年、全年税收任务。同时,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税种足额收缴。
二、创新机制,规范财税征收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严禁抢拉税源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6〕12号)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完善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过渡方案的通知》(阜蒙政发〔2017〕17号)精神,规范税收征缴工作。
(一)除县本级固定收入及由县政府指定管辖的重大经济转型项目或企业外,纳税人发生的应税劳务或项目,其应当属地缴纳各项税费,属地征收入库,不得对县本级固定税源或其他乡镇税源越权征税。
(二)对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坐落于不同乡镇的纳税人,必须依照税务登记管理规定,按实际生产经营地实施税收属地管辖,禁止各种拉户抢税行为。
(三)对同一工程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的大型投资项目建筑安装、施工劳务,先由县地税部门集中受理,经确认劳务发生地及税收管辖后,由县财政部门按投资或工程量进行统一分配。
(四)规范税收报验登记管理。自起,各乡镇实现的税收实行报验登记管理。税收登记表由各乡镇按月填报(附件2),各乡镇政府在每月末前2日收集属地纳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到县财政局进行报验,报验后由财政局统一计算税收收入和公共财政收入,作为乡镇财政收入依据。
三、强化考核,严肃奖惩机制
县政府已将财税征收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细化奖惩机制。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工作,按照全年任务和本乡镇实际,认真填写财税征收工作统计计划表(见附件1),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12日之前报送县财政局,联系人:王久海,联系电话8803600。
附件:1.财税征收工作统计计划表.doc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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