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6-11 浏览量:199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7〕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客运班线

通行条件审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道路旅客运输发展,保障农村道路客运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和交通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农村公路交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切实保障农村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促进农村道路旅客运输规范有序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农村客运环境。

二、工作目标

我县共有382个行政村,2009年实现了村村通油路,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通过开展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确保新开通的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要求、运行限速等相匹配,对需要途经等外公路的班线、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提出具体要求;预防和减少农村客运班车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的道路运输环境。

   三、具体措施

 (一)制定审核细则。制定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

 (二)开展审核。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交警、路政及有关乡镇协同参与,对全县新开通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进行实地审核。

 (三)公示。各部门共同开展实地审核后,形成审核报告并公示,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审核内容

主要包括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保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情况、车辆技术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通行客车技术要求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要求对应车长的营运客车。

 (一)二级及以上公路,可通行各系列营运客车。

 (二)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可通行车长不超过12米的营运客车。

 (三)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和双车道的四级公路,可通行车长不超过7米的营运客车。

 (四)单车道四级公路,可通行车长不超过6米的营运客车。

  (五)等外公路确需开通农村客运班线或农村客运班线需途经等外公路的,营运客车应当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的检验方法》(GB18565)和《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JT/T616)要求且车长小于6米的营运客车,途经的农村公路应当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 372号)中《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的规定。

 (六)农村客运班线途经的受限路段单车道隧道净高不应小于3.5米,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米,与单车道路基连接时,洞口两端应按规定设置错车道。

 (七)农村客运班线途经的桥梁技术状况不得低于《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TH21)规定的三类桥梁。

 (八)农村客运班线途经的农村公路受限路段、起始点,应当增设必要的警示、警告等公路安全设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完成。

(二)认真落实政策,严格工作纪律。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农村客运经营环境。

(四)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质量。审核小组要严格按照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竣(交)工资料和施工图认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审核验收,对公路等级、受限路段警示、警告标志等提出意见,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审核的工作质量。

(五)做好资料收集,落实工作要求。要切实将审核工作落实到实处,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组成员单位要加盖公章,审核组成人员签字,对有必要开通但部分条件需要整改的,在审核表中注明需整改的路段或线路;对审核符合通行条件的线路要在审核表中注明审核通过,所有审核资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类存档。

  

附件

阜蒙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

通行条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阜蒙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赵俊麟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晓伟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石常军  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景川  县交警大队队长

谢建英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红军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魏建忠  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所长

各乡镇分管道路交通安全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由谢建英同志兼任,负责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具体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统一组织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的开展,并联合各职能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制定《阜蒙县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细则》,负责对开通农村客运班线的公路等级进行审核。

县交警大队负责协助县交通局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健全我县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细则,农村客运班线沿线公路安全设施、安全标识和车辆停靠点的相关安全评估工作,保证车辆停车及乘客上下车安全,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安全状况的评估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协助县交通局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健全我县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做好相关安全评估工作。

各乡镇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打印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