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7-10 浏览量:114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7〕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文件

全面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66号)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工作部署,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制度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

各单位于1980年至2016年期间,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或者涉及其权利、义务的文件。

二、清理标准

各单位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总的标准是,凡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与现行国家、省政策性规定相矛盾,特别是影响营商环境建设、违背公平竞争市场体系建设的文件,一律予以废止和失效。具体标准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一律予以废止

1.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相抵触的;

2.据的上位法或者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性规定已废止的;

3.主要内容已被上位法或者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性规定涵盖的;

4.主要内容已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的;

5.主要内容涉及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且不属于例外规定的;

6.其他原因需要予以废止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一律予以失效

1.适用期已满的;

2.调整对象已消失的;

3.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4.其他原因需要予以失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应当予以修改

1.部分内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性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

2.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进行调整,文件部分内容与之不相适应的;

3.部分内容明显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的;

4.部分内容涉及排除、限制竞争措施,且不属于例外规定的;

5.部分内容的程序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

6.其他原因需要予以修改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

1.内容合法、适当,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上位法或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新的规定,因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需要,仍需继续执行的;

2.有利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

3.在合法前提下,有利于扶持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

4.其他原因需要继续执行的。

三、工作步骤

文件清理工作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至2017年10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一)实施清理阶段(2017年7月1日至10月16日)。

各单位按照清理标准和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涉及其他单位的文件,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行政管理争议。

(二)公布报告阶段(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根据清理意见,形成废止、失效、继续有效文件目录,并予以公开,对继续有效的文件应当同时公开文件正式文本。10月31日前,将废止、失效、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负责初步清理,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研究涉及本单位的清理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文件,具体工作由其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

文件清理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负责考核评价,将各单位开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和清理结果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三)做好政策衔接。

各单位列入废止、失效目录的文件,自向社会公开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涉及修改的文件,要及时组织修改,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挡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把文件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规范性文件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定期清理。实行每年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联系人:才磊,地址: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电话:882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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