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0-02 浏览量:233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7〕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7年黄标车淘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7年
黄标车淘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按照《阜新市2017年黄标车淘汰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市政府下达我县的黄标车淘汰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要求,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保障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全县黄标车淘汰力度,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确保我县黄标车淘汰任务顺利完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保障。
(二)责任目标
市政府核定我县黄标车保有量为1986辆。2017年下达我县淘汰任务为705辆。各乡镇(城区办)任务明细详见附件1。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徐立东任组长,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城区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彪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全县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定期组织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
市政府为推动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从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对除强制淘汰外的其他企业和个人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小、微型黄标车(含小、微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补贴3000元人民币/辆;中、大型黄标车(含中、大型载客汽车;中、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补贴5000元人民币/辆(2017年内符合强制报废条件的黄标车,不予补贴;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申请提前报废的黄标车可申领补贴,否则不予补贴)。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县公安局履行全县黄标车淘汰主体责任,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限期淘汰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并汇总各乡镇(城区办)黄标车信息登记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是黄标车淘汰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淘汰明细逐辆逐户核准核实,同时积极联系辖区公安派出所共同研究制定可行办法,确保10月末前完成淘汰任务。
2.县交警大队要加大黄标车限行查处力度,加强道路监督执法。县交警大队和交巡特警大队要加强黄标车路检路查执法力度,将全部黄标车录入公安缉查布控系统,对黄标车驶入限行、禁行区域依法进行处罚。定期开展路查专项行动,加强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车辆的执法,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对未按规定时限淘汰的营运类黄标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公交车,严禁驶入黄标车禁行区和限行区。
3.县环保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提高黄标车检测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提高黄标车环保、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测频次,每六个月检测一次,对环保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和综合性能检测;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同时,加强对报废车辆的监督管理,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
4.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要严格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监督管理。开展营运类黄标车清理整顿行动,黄标车环保检测不合格的、未获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满足任意一项,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时限淘汰的营运类黄标客货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对于外埠黄标车,不予办理黄标车转入手续,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黄标车、老旧车非法交易。
5.县环保局、经服局、交通局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环保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管。严格机动车检测过程管理,避免检测流于形式。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整顿违规检验机构,对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逐步建立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常态化监管机制。
6.县财政局要积极联系市财政部门,准备和整理相关材料,及时领取补贴资金,做到按时发放到位。
7.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黄标车淘汰办公室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向广大黄标车车主宣传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使大家充分理解和支持国家大政方针,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黄标车送交所属区域拆解中心办理报废手续。
8.完善机制,加强考核。县督查考核办要加强黄标车淘汰考核,将黄标车淘汰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 :淘汰黄标车排查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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