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8-08-15 浏览量:135 来源:阜蒙县卫计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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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卫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卫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各项卫生法规和医疗技术标准。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调控卫生资源配置,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2.研究拟订全县卫生区域规划,拟订编制全县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规划的实施;

3.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察和矿山卫生监察;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

4.组织开展初级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及爱国卫生运动等项工作;

5.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对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以及相关的健康产品实行准入制度,承担医疗信访、医疗事故的处理及医疗统计、科研教学等工作;

6.贯彻党的民族医药政策和中医政策,发展中、蒙医药事业;

7.制定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财务计划,审计监督卫生经费管理,负责乡镇防保站财务的审核、监督、管理、经费领拨及食品卫生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编制全县卫生财务预、决算,抓好系统基本建设;

8.制定并实施卫生局党委的工作计划,负责系统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党务工作,领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班子建设;

9.组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卫生系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卫计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卫计局

2.阜蒙县人民医院

3.阜蒙县中医医院

4.阜蒙县蒙医医院

5.阜蒙县卫生防疫站

6.阜蒙县结核防治所

7.阜蒙县地方病防治所

8.阜蒙县妇幼保健院

9.阜蒙县防保站

10.阜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阜蒙县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


第三部分   阜蒙县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37713.1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631.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31.57万元。

2.事业收入23081.59万元,主要是医疗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998.25万元,主要是历年累计亏损。

(二)支出总计   37713.16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906.1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85.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4.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8.14万元。

2.项目支出2180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支出、以奖代补、医院药品卫生材料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   998.25   万元  

主要是历年累计亏损形成的结余,正逐年减少。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37716.16万元,比上年增加7649.16万元,增长25.44%,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增长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7713.1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7672.16万元,增长25.5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卫计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3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6.96万元,项目支出10624.6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31.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1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8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包括: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是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前期费方面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6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9.3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678.5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死亡抚恤43.7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丧葬抚恤支出

(4)红十字事业支出3万元,主要是提升我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及服务能力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13.13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594.1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及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2)公立医院2392.89万元,主要是县级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30.90万元,主要是乡镇防保站人员经费支出。

(4)公共卫生5127.74万元,主要是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中医药77.6万元,主要是中医机构项目支出。

(6)计划生育事务3475.07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服务奖特扶补助支出。

(7)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7万元,主要是我县农村改厕项目所需县级配套资金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13.82万元,包括:

住房改革支出113.8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1.57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409.57万元,增长43.14%。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96万元,增长1.26%;项目支出增加4359.61万元,增长69.59%。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原由阜新市统一发放的奖特扶补助改由阜蒙县发放;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所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20.80万元,下降67.10%,主要是公务用车减少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0万元。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9万元,比2016年增加11.29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卫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5.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卫计局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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