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1-16 浏览量:196 来源: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 责任编辑: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我县农机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设并组织实施。
3、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修造、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
4、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核发。
5、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6、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查、鉴定和认证管理。
7、负责组织农机修造、供油和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8、负责组织新机具的引进,研制以及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9、对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对乡镇的农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0、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农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行政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管理股、人事股。
行政办公室: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协助局长综合情况,调查研究,并负责检查和监督局务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及时汇总和提供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同时完成局长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日常收发公文、报刊、文书立卷,各级公文归档;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机关岗位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领导部门的临时任务。
财务审计股:管好机关、事业单位经费,及时下拨各种款项,按时上报预、决算;帮助企业全面开展经济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积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帮助企业筹集资金,解决难题;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执行财务制度与财政法规的检查和监督;负责基层单位有关财务方面的呈文与局下发文件,按领导批示及时传递;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汇总后及时准确的上报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农机系统财会队伍的建设,开展不同形式的财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法人的离任、财产接交、财务收支、租赁、承包合同期满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大中型拖拉机更新工作,管好用好更新补贴款项;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股:按期提供年度机耕生产计划,并努力组织实施,做出阶段总结报告;抓好农机具技术管理,掌握全县农机具技术状态,管理号农机技术档案;掌握农机科技工作动态,指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使用;发动机务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普及活动;负责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贯彻农机安全监理规程,加强对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负责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农机校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掌握和汇总机耕生产的各项统计数字,及时、准确地对农机生产作业情况进行调度;负责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建设,提供信息,具体指导;协助局长做好农机化重点工程建设,随时完成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人事股:负责全系统一般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定期考核,及时提出干部任免、调配、升降和奖励意见;负责全系统劳动工资的统计和上报,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规定,监督劳动保险、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工人的招收、管理、调配及工人档案的管理,抓好职工的技术培训、文化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系统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和文化水平;负责全系统副科级以下及一般干部、工人的年度考核;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申报、审查;负责办理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查、申报以及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承办上级人事、劳动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机关
2、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事业(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农机安全监理所、农业机械学校)
二、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2018年农机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98.7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5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3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40.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9.6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减少7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关于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三公”经费预算数6.0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其中:拨付农机安全监理所2.00万元、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00万元、农业机械学校2.00万元。   
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幅度为0.00%。
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9.80万元。
(四)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说明。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尚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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