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8-12-30 浏览量:415 来源:6776永利集团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蒙政发〔2018〕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使用办法》业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6776永利集团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秸秆

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使用办法

 

根据《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秸秆处理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农办综发〔2017〕258号)和《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2号)要求,对全县秸秆“五化”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工作给予相应资金补助。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好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补贴县域内从事玉米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已享受其他专项补贴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享受重复补助。

(二)用于燃煤锅炉改造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项目。

(三)用于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培训、宣传、技术服务等方面。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一)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对于从事秸秆收储运的各类主体达到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收储量和销售量,按吨给予资金补助;对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根据其实际处理和消耗秸秆量,按吨给予资金补助;对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秸秆利用增量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励。具体补助标准待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秸秆量核定后,另行研究并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二)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对于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补助为项目建设工程总额的50%。

(三)其他环节。主要包括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与技术培训;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编制、组织与实施;购置验收设备、仪器;编制项目总结、审计与绩效考核、迎接上级验收等。

四、工作程序

秸秆收储运主体和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自主向乡镇申报,由乡镇政府对各类经营主体上报的秸秆收储量、消耗量进行初步审核,并对拟补贴对象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真实性认定,坚决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对乡镇审核通过的,上报至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所在乡镇公示七天。

五、数量核定

以由县农发局、农机局、畜牧局等部门组成的秸秆综合利用联合验收组现场核量统计结果作为发放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的分配依据。

六、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根据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最终核量数据,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七、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县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验收范围及标准

 

 

附件

验收范围及标准

 

一、验收范围

(一)现场库存秸秆量。

(二)销往到阜蒙县惠农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辽宁田园实业有限公司、辽宁祥和农牧有限公司、恒辉新能源公司等在我县境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秸秆量。

(三)企业消耗利用量。

对销售给私人个体或域外的不予验收。

二、验收标准

(一)秸秆收储运主体

1.收储点场地集中、面积适宜;

2.现场防火警示标识、消防设施设备齐全;

3.新秸秆收储量达到1000吨以上;

4.收储台账及影像资料齐全;

5.核量依据。现场库存、收储凭证、台账、往来资金账务、销售发票等。

(二)综合利用主体

1.独立法人资质,手续齐全;

2.全年利用新秸秆量达到1万吨以上(秸秆固化成型颗粒企业达到1千吨以上);

3.秸秆存储地点有必要的活动简易式管理用房和围栏,可确保待利用秸秆的安全收储和管理;

4.现场安全、消防警示标识及相应设施设备齐全;

5.收储凭证、财务、台账、影像资料齐全;

6.核量依据。收储凭证、台账、往来资金账务、电费流水、销售发票等。

(三)秸秆库存量的核定标准

秸秆库存垛码清晰、层次分明的按实际计算(秸秆捆数量×秸秆捆平均单捆重量);对垛码不清晰、没有层次、零散堆放的秸秆库存量进行估算,松散的按1立方米=0.05吨估算,压实按1立方米=0.2吨估算。同时,验收对象在被验收时必须现场提供秸秆收储库存台账,用作验收核量的辅助参考依据。

三、注意事项

(一)跨区作业

跨区作业的被验收对象,向库存所在乡镇申请初审。

(二)台账制度

所有验收对象都要提供工作台账,做到记录清晰准确。

(三)封闭库房

对因库房封闭无法入库查验的,如无法证明库内实际情况,不予验收。

(四)其他情况

对于现场库存秸秆混乱堆放、新旧共存的,如无法明确数量或区分新旧秸秆且不能提供台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验收。

(五)相关责任

申请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主体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使用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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