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关于促进金融、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日期: 2018-06-22 浏览量:120 来源:6776永利集团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蒙政发〔2018〕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金融、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精神,充分发挥现代金融、保险业对完善全县产业金融、保险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保障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完善金融保险服务体系,深化金融保险改革,促进金融保险创新,不断优化金融保险行业生态环境,切实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农信联社改革

加快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与金融组织,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组织相关部门帮助农信联社加大清收不良资产力度,积极帮助农信联社置换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处置,促使农信联社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立足三农,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

要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农信联社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稳定和发展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和业务,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中国农业银行阜蒙县支行要进一步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阜蒙县支行要完善功能定位和运作机制,适当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将贷款支持对象扩大到农林牧副渔生产、加工及农业科技、美丽乡村建设等更广泛的农村经济领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阜蒙县支行要健全体制机制,发挥自身优势,鼓励和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阜新村镇银行要继续立足于服务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为实现我县乡村振兴做出更多的贡献。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以从事小额信贷业务为主的多种所有制性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三)深化保险行业“保障+服务”功能

不断增强保险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动中小保险公司和专业保险公司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物流保险、航运保险等各类保险产品,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对于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代扣代缴车船税地方可支配部分,以上一年同行业平均增量为基数,增量部分按30%返还;对于新建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代扣代缴车船税第一年以100万元为基数,超出部分按30%返还。

积极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校园安全责任险等责任保险,逐步扩大覆盖面。在继续做好农作物、林业、畜牧业等农业保险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提质升级,实现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在进一步完善、推广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的基础上,推动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机保险、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健全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与保险经营机构的合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加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以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情易发高发地区为重点,稳妥推进农房保险,争取实现易灾地区农房保险全覆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拓展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相配合,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保险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县金融办和各部门要积极搭建对接平台,引导金融保险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现代金融、保险业加速发展。完善各职能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机制,建立例会制度,通力合作,积极沟通,确保政令畅通,促进行业监管与地方改革发展协调统一,共同推进现代金融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要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适应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开放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针对金融风险隐患点比较多、容易集中爆发、国内外金融市场联系更加紧密的情况和特点,健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和应急机制。

 

  

 

6776永利集团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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