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1-19 浏览量:149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8〕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从源头上彻底治理农村垃圾排放,切实履行生态保护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价值观,按照生态保护总体要求,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分类减量、长效治理”为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努力推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1.政府主导。实施政府主导、镇村联动、政策扶持、规划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工作。
2.农民主体。坚持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治理工作的根本办法和基础保障,把习惯养成和素质提升作为衡量环境治理成效的重要社会因素,把握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市场运作。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不断提升促进循环经济和资源化利用的社会绿色发展水平以及后续社会化治理能力,走健康的、可持续治理之路。
4.科学治理。坚持全域规划,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强化宣传,并按照“试点→总结→全面推开→完成目标”的方式开展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树立高远目标,增强前列意识,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不落地、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垃圾处理模式,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能力和农村群众文明意识的“三提升”,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美丽乡村。
具体目标: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每年启动一批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示范村,并于当年年底达标:垃圾的“四化”处置(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同时将垃圾分类减量同河道治理、畜禽粪便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同步推进,尤其要实现裸露地面软硬全覆盖。2018年末至2019年第二季度,实现建成全县第一批试点村50个并全部达标;预计于2019年中旬启动第二批65个村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于年底达标;预计于2020年启动第三批70个村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于年底达标。到2020年末,通过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农村垃圾在现有基础上削减70%以上,全县计划实施垃圾分类减量的行政村全部达标,并以此为基础在县域范围内全面推开,形成具有阜蒙县特色的长效运行机制。
三、垃圾分类
(一)分类方法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是“两分法”,即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可腐烂垃圾在农户家的房前屋后堆沤粪;不可腐烂垃圾分为四种:可燃烧垃圾、可卖垃圾、建筑垃圾、有毒有害等其他垃圾。其中,可燃烧垃圾代替木材作燃料;可卖垃圾卖给废品收购站;建筑垃圾由村里收集填坑垫道;有毒有害等其他垃圾由各村集中收集。
(二)分类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是“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
(三)分类标准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的村,考核等次分为三类:典型村、达标村、不达标村,具体标准如下:
典型村:分类标准要达到“五有四无”。“五有”即村民家中有堆沤可腐烂垃圾的粪堆、有可燃烧垃圾的堆放处、有可卖垃圾的存放处、村庄“四旁”(村旁、山旁、河旁、路旁)有林木、村内大街小巷有花草树木。“四无”即村内大街小巷无“六乱”现象、村内无垃圾箱或垃圾池、村内无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及室内无乱堆乱放。
达标村:分类标准要达到“三有三无”。“三有”即村民家中有堆沤可腐烂垃圾的粪堆、有可燃烧垃圾的堆放处、有可卖垃圾的存放处。“三无”即村内大街小巷无“六乱”现象、村内无垃圾箱或垃圾池、村内无卫生死角。
不达标村:未达到“三有三无”的村。
(四)分类指导
根据测算,我县农村每人每天能产生垃圾0.8公斤,具体细化分类如下:
1.可腐烂垃圾,占总量的55%。包括餐厨废弃食物、瓜果皮壳、菜的根茎叶皮、骨头、茶渣、鱼及家禽类废弃皮毛内脏、鲜树叶树枝、花和草、秆稞、人和动物粪便、草木灰、烟花爆竹燃放纸屑等。
2.可燃烧垃圾,占总量的35%,包括干秧杆、干秸秆、玉米芯、干果皮、干花草、干树枝树叶、塑料袋、胶带、泡沫、纸屑、烟头、锯末子、旧衣物及床上用品(有燃池户可烧)等。
3.可卖垃圾,占总量的5%。包括桶、盆、桌椅、玩具、鞋、圆珠笔、牙刷等废塑料;包括剪刀、铁锅、铝锅、铝壶、餐具、铁丝、铝线、铜丝、易拉罐、旧电瓶等废金属;书本、杂志、报纸、纸壳、宣传单、贴画、食物包装盒、药盒、快递包装物等纸类;轮胎等橡胶制品;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
4.建筑垃圾,占总量的3%。包括废水泥、废砖瓦、砂石、残土、煤灰、制品烟花爆竹的泥料、破损的花盆及陶瓷制品等。
5.有毒有害等其他垃圾,占总量的2%。包括药品、化妆品、农药、杀虫剂、油漆、农药瓶、玻璃瓶、废电池、打火机、灯管灯具、荧光棒、尿不湿、卫生巾等。
(五)统一分类宣传标识牌
宣传标识牌统一图标:阜蒙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五指分类法”宣传标识牌,具体图样附后。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培训
1.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思想,并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和参观考察学习。
2.结合各村实施区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及农户培训,将有关宣传资料发放至农户,务求取得宣传实效。
3.开展当地校园课堂教育,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倡导垃圾分类,并带动家庭和村民参与。
(二)实施阶段
1.落实村级保洁人员;各乡镇、村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体系。
2.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治理试点村垃圾桶招投标、发放、使用培训;完成分类垃圾收集车、转运车等采购(改造)。
3.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治理试点村沤粪池和其他基础设施的选址、施工和竣工。原垃圾池的改造和美化工作。
4.试运行工作。根据运行情况逐步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奖惩机制等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原始资料和数据收集、归档管理。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考核验收阶段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利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的通知》(辽财明电〔2018〕47号)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对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验收,并接受省、市相关部门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
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一手抓宣传引导,一手抓教育培训,坚持宣传灌输文明意识,普及推广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提高干部群众垃圾分类知晓度。定期举办垃圾分类减量知识培训会,及时更新知识,交流经验,规范指导基层正确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乡镇、村两级组织要坚持入户,面对面宣传引导、手把手示范分类,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行动自觉、规范操作。
(二)明确“七个一”工作方法
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主要涉及收集、运输、处理三个方面。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合理配置收运能力、规范日常作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统一标识,确保分类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并接受村民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1.建一支保洁队伍。各村每400名农业户籍人口配备1名保洁员(不足400人的村配备1名)。保洁员岗前培训由各乡镇、县住建局组织。
2.配一组垃圾分类桶。由县住建局负责,以户为单位配备一组(三个)HDPE塑料分类垃圾桶,一个用于回收可腐烂垃圾(筒体绿色),一个用于回收不可腐烂垃圾(不包括有毒有害垃圾,筒体蓝色),一个用于回收有毒有害垃圾(筒体灰色)。各乡镇各村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分类垃圾桶的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垃圾桶“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
3.配一台垃圾清运车。由县住建局和各乡镇负责,根据乡镇、村区域特点、人口数量配备统一车型的垃圾清运车。结合实际每村不少于一台,安排专人每日到点收集或上门收集每户的有毒有害垃圾及部分不可腐烂垃圾,运送到村储放中转点。各乡镇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
4.建一处沤粪池。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前提下,或鼓励各户在房前屋后自建沤粪池,或由各村建公共沤粪池,用于集中消纳处理有机垃圾及灰土垃圾。
5.建一所垃圾分拣房。各村要自行配套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垃圾分拣房,既能为保洁员二次分类提供场所,又能为废旧衣物、有毒有害垃圾等提供储存空间。
6.设计一套工作流程。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利用的五步程序结合本乡镇、本村实际,细化一套易规范、可操作的工作流程。
7.探索一套工作模式。按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不落地、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处理模式,探索出一套符合本乡镇、本村实际情况的工作模式。
(三)突破重点难点
1.建立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不落地、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处理模式。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利用的五步程序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抓好农户分类投放这一关键环节,制定分类标准,宣传分类知识,指导监督农户分类,做到人人会分类,人人自觉分类,能将有机垃圾进桶入池、可回收垃圾物尽其用,农户处置剩余的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到分拣房进行二次分类、再次减量。不可回收垃圾由村负责类别差别化集中处置,其中“有毒有害垃圾”、废旧衣物由乡镇集中收运。
2.建立有毒有害垃圾有偿置换体系。由各村委会负责,在每月的固定日期,统一组织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和有偿置换。村民用积攒的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折价置换同等价位的生活用品。有偿置换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对收集的有毒有害垃圾、置换的物品都要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置换回的垃圾要清点入库立即封存。对参与有毒有害垃圾置换的保洁员、村、乡镇工作人员要在住建、环保、农发等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明确各类垃圾终端处置途径。可燃烧垃圾:在自家灶坑焚烧;有机垃圾、草木灰:在自家房前屋后沤粪或由村统一收集到沤粪池沤粪回田;其他可回收利用垃圾:各乡镇负责统筹协调好本乡镇现有的废品回收资源,在各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及时回收。鼓励供销系统组建可利用垃圾回收网络;废旧衣物及有毒有害垃圾:各村要建立垃圾分拣房,储放废旧衣物及有毒有害垃圾,保洁员负责收集运送到垃圾分拣房,由本乡镇定期回收并运送到县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集中处理,县环保局对有毒有害垃圾处理给予指导;建筑垃圾:提倡村民自行消化,村民消化不了的,由村委会收集,用于填沟平道,或运送到指定地点储放备用。
(四)纳入村规民约
将垃圾分类减量纳入村规民约,形成村屯环境治理自我激励、相互监督、自治管理的工作格局。明确村委会、保洁员、村民各自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干部及共产党员、村民代表的模范作用,落实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包片包户制度及村环境卫生公共区域义务管理、监督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由县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2.建立副县级以上领导包乡镇、1名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2名乡镇机关干部包村制度,加强对基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督促推进。
3.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调度一次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县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督办,适时召开调度会、拉练会。
4.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成立一支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队,制定并完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环境卫生工作的副乡镇长具体负责,明确一名机关干部协助分管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联动保障。县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开展垃圾分类减量作为推动全县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考核保障。县督查考核办负责组织考核评价工作,将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四定二保”(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确保推进快、确保效果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到村,时间明确到月,责任明确到人,奖惩明确到单位。对各乡镇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在全县通报督查情况。
(四)加强资金保障。各乡镇、村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务必用好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财政奖补资金,尤其要按保洁员统一工资标准优先保证保洁员工资、优先保障环境卫生管理等刚性需求。财政、住建、发改、农发、环保、水利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投入做好资金保障。建立奖补机制,县财政划拨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奖补先进村。同时采取社会捐助、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垃圾收集运转、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附件: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垃圾分类减量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包维新 副县长
徐立东 副县长
成 员:张凤波 县政协副主席、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白福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 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海春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张 臣 县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
王 彪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
齐向明 县教育局局长
杨 维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牟景祥 县民政局局长
白云娥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叶军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晓红 县交通局副局长
伊海林 县林业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阁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静萍 县妇联副主席
海书棋 团县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海春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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