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8-11-19 浏览量:113 来源:6776永利集团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8〕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保护发展森林

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做好“十三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大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力度,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回头看反馈意见及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共分为两大项。第一大项为“十三五”期末总考核指标,共分为五小项,设考评总分100分;第二大项为“十三五”期间年度考核指标,共分为22小项,设考评总分为100分。

(一)“十三五”期间发展保护森林资源考核指标,考评总分100分。各项指标所占分数如下:

1.森林覆被率(20分)

2.林地保有量(20分)

3.活立木总蓄积量(20分)

4.森林保有量(20分)

5.营造林总面积(20分)

(二)“十三五”期间发展保护森林资源年度考核指标,考评总分100分。各项指标所占分数如下:

1.林地管理:(20分)

林地保护宣传(2分)

年度征占用林地审核率(10分)

不发生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现象(8分)

2.造林绿化:(30分)

林业造林项目完成率13分)

项目造林完成率4分)

精品工程完成率4分)

迹地更新造林完成率4分)

森林抚育完成率5分)

3.森林防火:20分)

责任落实2分)

扑火物资及预案2分)

半专业扑火队建设2分)

重要时段设卡检查3分)

森林火灾发生率7分)

森林火灾受害率2分)

重特大森林火灾2分)

4.森林资源管护:(30分)

林木采伐合法率5分)

生态公益林管理5分)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4分)

森林植物检疫3分)

林权纠纷调处率3分)

林业行政执法5分)

林业专项资金使用(5分)

二、考核指标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考核指标计算方法

     1.森林覆被率=(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2.营造林总面积=“十三五”期间人工造林+封育面积总和

     3.活立木总蓄积量=森林蓄积+疏林蓄积+散生林蓄积+四旁树蓄积。

     4.森林保有量=“十三五” 初期森林保有面积+本期形成的森林面积-本期损失的森林面积。

5.林地保有量=“十三五” 初期林地保有面积+本期形成的森林面积-本期损失的森林面积。

6.迹地更新率=本年度更新造林面积÷上年度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面积×100%

7.征占用林地审核率=经林业部门依法审核的征占用林地面积÷实际征占用林地总面积×100%。

8.征占用林地面积合法率=审核(批)面积÷实际征占用林地面积×100%。

9.(××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任务完成率=(××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合格面积÷(××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任务量×100%。

10.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火灾次数÷林地面积×1000‰。

11.森林火灾受害率=有林地过火面积÷有林地面积×1000‰。

12.有害生物防治率=防治面积÷发生面积×100%。

13.产地检疫率=实际检疫面积÷应检疫面积×100%。

14.调运检疫率=检疫宗数÷调运宗数×100%。

15.林权纠纷调处率=年度林权纠纷调处办结宗数÷(积存受理的林权纠纷案件宗数+本年度受理的林权纠纷案件宗数)×100%。

(二)考核指标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三)考核方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年度考核指标,先由各乡镇、林场组织对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包括各项考评表)上报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核实后,由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林业局共同对各乡镇(林场)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汇总,报经县政府审定后向全县通报年度考核结果。对五年考核指标,依据林业五年变档数据。将第五年末本年度考核指标与五年考核指标总分相加后计算期末平均分数。

(四)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指标:各乡镇、林场于每年的1230日前将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上报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110日前组织对各乡镇、林场进行考核;1月底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县政府。五年考核指标以最后一年变档数据为准。

(五)加强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保护和发展森林目标责任制相关资料,确保完整、规范和安全保管。

六)奖惩办法

县政府通报考核结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考核总分不足70分的,县政府向该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发出黄牌警告,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连续2年被黄牌警告的乡镇、林场,该乡镇的乡镇长、林场场长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限期整改;连续3年考核总分仍不到70分的,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该乡镇长、林场场长和分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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