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7-30 浏览量:188 来源: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我县农机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设并组织实施。

3、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修造、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

4、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核发。

5、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6、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查、鉴定和认证管理。

7、负责组织农机修造、供油和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8、负责组织新机具的引进,研制以及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9、对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对乡镇的农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0、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农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行政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管理股、人事股。

行政办公室: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协助局长掌握综合情况,调查研究,并负责检查和监督局务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及时汇总和提供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同时完成局长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日常收发公文、报刊、文书立卷,各级公文归档;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机关岗位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领导部门的临时任务。

财务审计股:管好机关、事业单位经费,及时下拨各种款项,按时上报预、决算;帮助企业全面开展经济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积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帮助企业筹集资金,解决难题;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执行财务制度与财政法规的检查和监督;负责基层单位有关财务方面的呈文与局下发文件,按领导批示及时传递;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汇总后及时准确的上报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农机系统财会队伍的建设,开展不同形式的财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法人的离任、财产接交、财务收支、租赁、承包合同期满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大中型拖拉机更新工作,管好用好更新补贴款项;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股:按期提供年度机耕生产计划,并努力组织实施,做出阶段总结报告;抓好农机具技术管理,掌握全县农机具技术状态,管理好农机技术档案;掌握农机科技工作动态,指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使用;发动机务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普及活动;负责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贯彻农机安全监理规程,加强对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负责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农机校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掌握和汇总机耕生产的各项统计数字,及时、准确地对农机生产作业情况进行调度;负责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建设,提供信息,具体指导;协助局长做好农机化重点工程建设,随时完成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人事股:负责全系统一般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定期考核,及时提出干部任免、调配、升降和奖励意见;负责全系统劳动工资的统计和上报,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规定,监督劳动保险、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工人的招收、管理、调配及工人档案的管理,抓好职工的技术培训、文化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系统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和文化水平;负责全系统副科级以下及一般干部、工人的年度考核;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申报、审查;负责办理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查、申报以及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承办上级人事、劳动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机关

 


第二部分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农业机械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8.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18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本年无结转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农机局部门决算收入188.7万元,比上年减少497.8万元,减少72.5%,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农机局部门决算总支出188.7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97.8万元,减少7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农机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8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业机械化局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费用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132.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32.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局的机关运行经费

(2)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局职工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农机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88.7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97.8万元,减少72.5%。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7.8万元,减少72.5%;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农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万元,比2017年增加1.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农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农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项目支出,未开展此项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打印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