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7-30 浏览量:164 来源: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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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代表县政府负责全县行政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对进驻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督办;

3)负责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对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政绩考核和监督管理;

5)负责协调处理各类投资企业与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之间有争议的事项;

6)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咨询和投诉;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股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以管理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文字材料;

2)负责服务中心的宣传、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办公室的档案、财务、安全等工作;

3)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和党群工团等工作;(4)负责管理办公室和中心各类临时雇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5)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中心食堂的管理、监督工作;

6)与管理办公室各股室、派驻监察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搞好工作协调;

7)做好管理办公室和服务中心的各种后勤服务工作;

8)做好管理办公室党组织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以及其他相关会议的组织和督促落实工作;

9)对管理办公室及服务中心的重大事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

10)协助管理办公室领导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二)考核督查股(与综合管理股合署办公)工作职责

1)负责窗口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

2)督促检查服务中心各窗口的办件情况,做好督查、统计、评估工作,做好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督促检查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服务中心软件支持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保证服务中心审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系统运行实际提出系统改进建议和措施;

4)负责服务中心的投诉受理工作;

5)负责起草与窗口管理、办件督查有关的文字材料;同有关部门和股室搞好协调配合工作;

6)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呈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业务协调股工作职责  

1)负责对进入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审核、核准)项目的确定、调整;

2)负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

3)负责服务中心业务的协调与办理,并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促;

4)负责与项目审批(审核、核准)有关的会议文件、纪要的起草及会议的协调与安排;

5)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

6)向有关部门提供业务方面的数据、文字材料,搞好业务协调方面的宣传、信息工作;

7)配合其他部门和股室做好有关工作。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6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现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以提升效率为引航,着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办在自主研发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基础上,通过文字、图片等“微元素”与网友互动,做到政务动态、窗口建设、进驻事项等信息共享,方便群众足不出户网上查询信息,达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好”的效果。同时按照市、县政府工作安排,“中心”积极配合省、市和政务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研发公司做好全省政务信息数据采集及平台对接工作,县本级22个部门、560项(包含子项)政务服务事项已经录入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了县级与省、市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联网对接,下一步,待市大数据局统一组织平台实际操作培训后,方可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一库管理”。



第二部分 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1).xls




第三部分 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7.3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24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6万元。

2.项目支出158.17万元,全部是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21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267.3万元,比上年增加84.2万元,增长46%,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244.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64.55万元,增长33.3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万元,项目支出158.1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6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4.44万元,主要是临时人员工资、水电、网络、办公采购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17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8.32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住房公积金3.14万元。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64.55万元,增长33.32%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03万元,增长26.56%;项目支出增加42.94万元,增长37.26%。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74.44万元,比2017年增加10.12万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阜蒙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没有车辆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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