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8-23 浏览量:363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
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巩固和深化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县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提升县城形象、改善县城环境,以整洁的市容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主要目标
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宗旨,以治堵、治脏、治乱、治差、治噪为重点;实现无交通拥堵、无卫生死角、无占道经营、无破损设施、无噪声扰民;全面提升县城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全面提升市容市貌和城市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综合运用管理、执法、市场、宣传等手段,整治居住环境顽疾,实现管理止滑促升、上档提质。
2.全民参与,联手联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积极性,大力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力军作用,按照统一领导、主动作为、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3.政府为主,市场运作。积极探索环境整治管理社会化服务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投入为辅,有效破解环境整治投入瓶颈。
4.舆论引导,曝光问责。结合依法整治,大力宣传先进、曝光反面典型,自觉接受媒体、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综合实效。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利用3个月时间(7月10日-8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8月31日-9月30为整改提升阶段),做好治尘、治堵、治脏、治乱、治差、治噪等重点工作。
1.加大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意义、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和成果经验,全程跟踪报道整治行动,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传媒中心)
2.开展车辆综合整治。县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乱停乱放现象,及时处理。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规范车辆停放地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等问题。巩固三轮车整治成果,严厉打击三轮车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切实解决因学生放假、放学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整治修车点占道修车、乱堆材料、乱扔垃圾、乱放废弃物、油迹污染等问题;整治洗车场占道洗车、私自取水问题;整治僵尸车和利用破旧车辆堆放杂物等行为,彻底解决环境污染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建服务中心、县城管大队)
3.开展流动摊点和违法占道治理。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原则,全面查处取缔城区的违法流动摊点。对主干道和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流动摊点开展重点整治,做到主干道及重点部位无顽固摊点,次干道无影响市容、阻塞交通摊点和新发摊点。查处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店外经营、乱堆乱放、霸占停车位、占道铝塑品加工、废品收购、农产品加工等违法违规现象;查处主次干道及重点部位擅自搭设彩虹门、露天舞台、棚伞摊床进行庆典促销的违法违规现象。(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城管大队)
4.开展扬尘治理。对辖区范围内工地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各工地通道做硬化处理,安排专人进行清扫保洁工作,设置洗车池,坚决防止将施工现场渣土带入城市街道;整顿施工围挡,必须做到全封闭;加强对从事渣土及其它散装物体运输车辆管理力度,严格规定密闭覆盖标准,对未进行密闭覆盖擅自上路运行的车辆及时处理。(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大队)
5.开展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私搭乱建专项治理。针对老旧小区陈年垃圾多、楼道杂物堆放多的现象,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对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逐个销号,采取“自拆+助拆”模式,发动居民拆除自家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物,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的,组织集中拆除。(牵头单位:城区办;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大队)
6.开展集贸市场和户外广告治理。加强集贸市场综合管理,规范摊点设置。重点治理乱摆摊设点、跨门经营、占道经商等问题,取缔非法交易市场,彻底解决阻碍行人车辆通行问题;治理户外广告乱放、乱贴、乱挂、乱画、乱涂、乱喷等现象,彻底解决广告六乱、城市牛皮癣等顽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县城管大队)
7.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整治。规范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建立完善环境卫生巡查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清扫,定点倾倒,集中处理,日产日清。重点治理小街小巷、集贸市场、街道两旁、公共场所、公路、桥梁、河道沟渠两侧等死角,杜绝沿街商铺将脏水倒入雨水收集井。(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区街道办事处)
8.开展路政设施巡查。采取路灯设施“网格化”方式,及时排查黑色路面、人行步道、街道名牌、各种管网井盖破损情况,加大对未经许可擅自破路施工现象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城投集团、县住建服务中心)
9.治理噪声、油烟污染。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噪声、交通噪声、建设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工业噪声、餐饮行业和大型超市排风设置不完善造成的油烟和噪声污染开展联合整治,不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切实解决一批群众长期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大队)
10.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督促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机关内部卫生、门前卫生、秩序、绿化等包干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和处罚,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予以宣传表扬。(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组织开展好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成立阜蒙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部署。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将治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牵头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和目标清单,逐一销号。确定部门相关领导专职负责,将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经费,完善制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投入,将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入,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治理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巩固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为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督导,全民监督。加强督促指导,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实行周检查制度,督查督办各项治理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管理。同时,设置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利用12345等热线平台,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邀请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以群众监督促工作落实。
各乡镇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徐立东 县委常委、副县长人选
宋广和 副县长
陈 伟 副县长
张凤波 副县长
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王丽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文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 蕊 县市场局局长
包维东 县教育局局长
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
李贺清 县政法委副书记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杨 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利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海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军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常秀梅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海春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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