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3-25 浏览量:466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小组《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辽林场改〔2016〕2号)要求,为科学规范国有林场管理,结合我县国有林场实际,自2019年起,我县将对国有周家店林场等8个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为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国有林场必须充分认清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并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从2019年起,对国有林场所收取的非项目收入(税后)累计超过5万元,或一次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应立即上缴县财政部门,收入低于5万元的收入采取按月上缴的方式。严禁私设收入过渡性账户。
三、各国有林场分别向县财政部门缴纳收入后,县财政部门负责按季度将当期资金拨付至相应缴纳收入的国有林场。为增强各国有林场创收积极性,对全年总收入超出总支出的国有林场,对每个国有林场的超出部分资金,县政府将按适当比例予以返还;如到年末上缴的收入资金不足以兑现职工工资,由县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四、各林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省、市、县等相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
五、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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