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29 浏览量:470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校园安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校园安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切实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依据《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升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提升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实行校园安全常态防控,有效应对新形势和解决新问题,强力推进落实各项防范工作措施,清理一批治安乱点,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场所,侦破一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从根本上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校园秩序安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校园安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宋广和和副县长陈伟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贺清,县教育局副局长邹建华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大队。由社区警务大队长王凯、教育局安全教育办公室主任李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对发生的现行涉校案件要集中警力,做到快速侦破;对暴力伤害师生、严重干扰校园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做到迅速出警、及时办理,形成震慑效应;集中力量开展打击处理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在校园周边滋事闹事和实施狠亵、伤害、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毫不手软;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组织精干力量,快侦快破。通过整治行动,破获一批涉校案件,抓获一批涉校犯罪分子,摧毁一批涉校犯罪团伙。(责任单位:公安局)
(二)集中整治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坚持开展常态化的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行动,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幼儿园,特别要将寄宿制、私立学校和幼儿园等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大排查,彻底清查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政府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区、流动商业摊点、出租房、中小旅店、娱乐场所开展清理整顿,对校园周边乱张贴、乱喷涂、乱拉横幅标语等行为集中整治。要加大对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查缴力度,杜绝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县消防大队、各学校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三)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
学校加强与派出所、消防部门的配合协作,严格日常消防检查,派出所、消防大队监督、指导学校和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防火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完善校园灭火和应急疏导监督制度;要督促、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组织师生进行灭火自救、逃生等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身安防能力;对一般火灾隐患,做到即时整改率达到100%;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请政府部门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县消防大队、各学校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四)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交警大队对全县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状况开展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实行“一校一档、一校一策”,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方案。交警大队负责城区内,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500米之内道路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限速标识,落实率要达到100%;加强校车安全检验和驾驶人审验管理工作,定期对驾驶校车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交警大队要会同教育局、交通局对工作中发现校园及周边的黑校车、黑出租等非法营运车辆依法查处。公安局要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门前的交通管理和疏导力度,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要统筹巡特警力和派出所警力上路执勤,缓解停车难等突出问题,确保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
(五)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和重点人员管控
各学校、派出所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排查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定期进行研判分析、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各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内校园及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曾因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进行滚动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造成现实危害。(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
(六)夯实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基础
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将学校列为每日巡逻必到点,最大限度地做到上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学生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园周边重点地区“见警灯”,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区学校纳入公安局网格化巡逻巡查范围,城区由巡警大队同各学校联系按照不同上下学、晚自习、月末假等时段合理安排警力,保证高峰勤务和重点时段的护学岗。东、西所在高峰时段要安排值班警力配合巡警做好校园周边人流、车流疏导和治安防范。巡特警1、3、8分钟处置圈警力做好校园周边突发事件的增援和维稳处突,派出所警力做好日常校园周边有警出警、无警巡逻工作。农村派出所在辖区学校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做好学生上、下学的巡逻守护,做好学校门前重点人、车的管控,保证学校师生安全(责任单位:公安局)。
(七)大力整治校园欺凌和暴力
按照《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派出所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对情节比较恶劣的施暴学生实施训诫,协助学校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宽严相济好对施暴学生的教育矫治工作;对校外人员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协同学校老师做好学生家长走访谈话,形成学校、派出所、家长齐抓其管,共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失足学生。(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
(八)抓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局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公安部相关要求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学校、派出所要深化校园“两公示一监督”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和驻校民警的姓名、联系电话、警号、照片,公示校园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照片,从学校教师、家长、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主管学校的领导中聘请监督员,监督校园警务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等。每学期各派出所要组织驻校民警为学生上法制课、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使学生每学期都要接受法制、消防、交通安全等不同方面的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对不良学生开展针对性教育帮扶活动。(公安局、教育局)
(九)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依据本方案,对相关警种、派出所及有关单位开展校园安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督察,推进工作稳步开展。对不作为、工作开展不力的,要通过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其推进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五、着力破解全县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急症与难题
(一)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治安防控体系领导机制。针对校园及校园周边整治的突出问题,如课后班、寄宿制出租房等,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督、消防等单位,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属地责任,推进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
(二)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形势调研与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区18所中小学、2所公立幼儿园和农村乡镇所有学校由教育局、公安局组织开展派出所和学校之间的警校协作,定期召开各相关部门研判会商会议,对学校安全形势进行专题调研,第一时间掌握校园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着力解决目前各学校专职保安人员不足的问题,各学校组织现有保安人员和各学校抽选男教师配齐保安队伍,着保安服上岗,在上、下学时段做好校内安全防范;二是由教育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着力解决部分民办幼儿园无专职保安人员和防护器材的问题,对无防护器材保安人员、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逐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认真落实校园反恐防暴工作措施。各学校在校门口和学生通道等重点地段,必须设立液压隔桩或隔离墩、防撞护栏等硬隔离措施,坚决避免涉恐、涉爆冲撞事件发生。在完善目前现有的硬隔离设施基础上,八月末全县所有中小学全部实现防护硬隔离设施达标。
(四)完善优化校园视频监控建设。各学校在的校园门前、教学楼、操场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施的基础上,一是增大监控覆盖面,重新布点建设,力争达到校园内覆盖率100%,已整合到公安大数据平台的监控和学校自建视频完好率100%,二是同时推进幼儿园视频监控建设;三是实现将校园、幼儿园的监控与辖区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网,对校园重特大案事件第一时间掌握现场资料,并实现实时指挥。四是加强检查,督促学校视频监控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五是由辖区派出所民警和视频巡逻员对校园周边进行常态化视频巡逻。
(五)建立全县校园安全保卫联勤机制,对保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采取必要措施整合培训学校保安和门卫队伍,一是人数达标,即按照校园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栋宿舍楼应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管理。二是装备达标,各学校需配齐保安服装、头盆、盾牌、橡胶警服、钢叉、网枪、防刺服、防割手套、胡椒喷剂、对讲机等必要装备器材;三是将学校保安人员的对讲机与街面巡逻组及辖区派出所对讲机统一品牌统一波段,通过培训,实现校警实时互联互通、联勤联防,每个学校必须配备两部以上对讲机,由教育局组织学校配全;四是各学校配齐保安人员后由县公安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对保安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警务技能、防护器材使用的培训,保证保安人员队伍、素质、技能有明显的提升。
(六)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农村学校道路交通警示标识,交警大队会同交通局在学校门前设置人行道、减速带、安装测速设备、增设视频监控点位和限速限时标识。完善校车GPS轨迹跟踪系统,将校车视频接入派出所及县局指挥中心监控系统,实现对校车路线、轨迹、车速、车内动态实时监控。同时严厉彻底打击黑校车超员超载、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现象,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七)开展校园警务室驻校民警工作常态化和校园安全电子警务工作。驻校民警每月到校园开展工作至少两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法制讲座,指导学校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建立统一校园警务档案,即登记校园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保安员、校车情况、校车司机及值班详细情况;每月至少开展1次校园安全检查、下发整改记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建校园周边重点人管控档案;建对校园欺凌等违法学生帮教档案。各派出所、学校共同配合建立校园安全的微信公众号,同时与学校管理人员、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校车司机等建立不同的微信群实现对学校不同群体、不同关注对象有效互动,丰富校园管理手段,及时获取学校内全方位深层次的校园周边、师生、家长身边信息和需求,将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的公告、警示、反馈和服务同师生家长无缝对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校园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要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守护校园安全作为公安机关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使命任务来完成。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紧紧围绕常规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工作要求,公安局、教育局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采取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强化全社会思想共识,并认真总结建设经验,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务必于8月25日前完成各项任务,县政府将于8月26日起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县所有学校逐个进行实地检查,对不按照规定、不按照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进行倒查并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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