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阜蒙县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489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9〕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阜蒙县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阜蒙县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辽宁省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通知》(辽农农〔2019〕93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9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政策落实、任务落实,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综合治理,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聚焦重点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加大科技支撑,加快构建耕地轮作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重点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围绕重点乡镇,推进种植结构优化。以现有大豆、杂粮杂豆、油料等作物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为重点,把耕地轮作与玉米结构调整相结合开展耕地轮作,统筹推进耕地轮作和种植结构优化。      

二是突出轮作重点,探索不同轮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轮作试点,重点推进玉米与优质粮油作物轮作,积极探索玉米与大豆、薯类、杂粮杂豆、油料等作物轮作模式,集成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栽培技术模式。      

三是实行精准管理,提升试点水平。对实施轮作的试点乡镇,按照一定三年的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加强考核监督,压实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确保试点地块按项目要求高质量完成。      

二、试点内容和目标    

(一)试点内容      

1、试点乡镇和规模。为便于跟踪监测轮作对耕地地力提升的作用,试点区域保持相对稳定,承担试点任务的地块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2019年继续实施2018年开始的轮作试点任务面积17万亩。      

2、补助标准和方式。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补助,以每年每亩15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根据《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轮作项目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阜蒙政办函〔2018〕14号)要求,各乡镇要依据土地确权信息,认真上报耕地轮作地块四至信息,保证上报数据信息和轮作面积的真实性,为农业农村部通过卫星遥感检测轮作地块面积和种植作物变化提供客观依据。县农业农村局要对乡镇上报的耕地轮作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查验,不再到轮作地块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做好轮作地块和补助面积的核实确认、登记公示,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和电子档案。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给乡镇,再由乡镇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3、技术路径和模式。一是实行玉米与大豆轮作,发挥大豆根瘤固氮养地作用,提高土壤肥力 ,增加优质食用大豆供给;二是实行玉米与马铃薯等薯类轮作,改变重迎茬,减轻土传病虫害,改善土壤物理和养分结构;三是实行玉米与谷子、高粱、红小豆等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轮作,减少灌溉用水,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四是实行玉米与花生、向日葵等油料作物轮作,增加食用植物油供给;五是实行籽粒玉米与青贮玉米等饲草作物轮作,以养带种、以种促养,满足草食畜牧业发展需要。      

(二)主要目标      

一是加快形成轮作组织方式。探索实行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格局。鼓励创新组织方式,调动基层和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轮作的积极性。      

二是加快形成轮作技术模式。集成示范一批不同区域生产生态兼顾的耕作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用地养地相结合的技术模式。      

三是加快形成轮作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对轮作区域的跟踪监测,科学布局耕地质量监测网点,跟踪轮作区城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三、重点工作    

(一)落实试点地块轮作种植模式      

轮作面积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地块已经落实完毕,并上报到农业部,2019年要做好轮作技术模式落实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2017年签订的耕地轮作协议书约定的耕地轮作种植模式做好对实施主体的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按轮作要求进行种植,原则上不得出现毁约、违约现象。    

(二)开展耕地质量监测      

结合我县实际,设立了17个耕地质量监测点。2019年对轮作监测区域进行连续监测,编写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试点任务结束后进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      

(三)发放补助资金      

轮作试点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要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乡镇审核确认轮作面积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根据上报轮作面积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      

(四)加大宣传培训      

各乡镇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耕地轮作的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培训要选择适合本乡镇轮作模式的课程,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加强档案管理      

各乡镇认真做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档案建设工作。在完善2018年项目工作档案基础上,充实2019年工作新内容,特别是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的轮作项目的乡镇,要做好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留存轮作协议、照片等相关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阜蒙县耕地轮作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吴青林任组长,副县长白福良和副县长刘洋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郭青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吴巍担任办公室主任兼技术专家指导小组组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部部长张淑丽,副部长海宏文、苏建党、植保工作负责人玄莲芳为技术专家指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项目总体实施和协调作用,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要保质保量做好项目指导工作。今年是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关键之年,各乡镇要继续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立“县统筹、乡镇监管、村落实”的督查监管机制,县级对轮作项目指导督查,乡镇对轮作项目核查认定,村级对轮作项目进行落实和实施,财政部门对资金兑现进行监督和抽查,杜绝各种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行为,对挤占、截留、挪用及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乡镇政府和有关县直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准确解读相关文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试点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指导服务。根据职责分工,县乡各相关部门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把耕地轮作各项措施落地实处。各乡镇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认真研究耕地轮作技术模式,做到科学轮作,指导落实好轮作的关键技术,定期组织参与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观摩,相互交流,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      

(五)严肃财经纪律。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工作人员在试点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补助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六)总结试点经验。根据轮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归纳经验,探索耕地轮作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政策体系,适时提出构建耕地轮作制度的政策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给上级相关部门。      

       


《2019年阜蒙县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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