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3-27 浏览量:500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选企业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选企业税收征管保障办法
一、为加强我县铁选企业税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及《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导、部门协调和乡镇参与的铁选企业税收征管保障组织。成立由主管税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财政、税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和有铁矿企业的乡镇副职为成员的铁选企业税收征管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税务局铁选企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
三、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职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安排专门联络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做好本职工作。
四、有铁矿的乡镇负责铁精粉出库数量计量并及时向县税务局监控室上报计量数据并协助企业设备监控端维护。县税务局监控室安排专门联络员与各乡镇联络。通过远程监控发现企业出粉及时通报企业所在乡镇,乡镇及时派人到出粉企业核对出库数量并及时上报县税务局监控室。
五、供电部门每月初5日前向税务部门提供企业耗电量(分清生产和非生产用电量),以此作为以电核产的参考依据。
六、公安部门协助各乡镇和县税务局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每月5日前向税务部门提供各铁矿火工品耗量。协助各乡镇和税务局打击逃税行为。
七、税务部门对铁矿铁粉出库实行实时监控,监控室24小时监控铁粉出库量和记录汇总实时传输的出库数量及监控系统的维护。纳税评估部门负责每个月对各铁矿的检斤数、用电量、火工品量、增值税发票和税务局监控数据进行纳税风险评估,如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八、财政部门负责监控系统的人员开支、设备维护设备升级等的资金保障。
九、本办法适用于各成员单位及所有铁选企业。
十、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选企业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选企业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附件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选企业税收
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焦 健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甄成义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刘树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宏霞 阜新镇副镇长
杨志安 八家子镇副镇长
孙广峰 旧庙镇副镇长
王 冉 福兴地镇副镇长
宋 贺 王府镇副镇长
卜令云 太平镇副镇长
戴 光 大五家子镇副镇长
韩铁铭 扎兰营子镇副镇长
白曙光 平安地镇副镇长
张国民 国华乡副乡长
海大新 大阪镇副镇长
于跃丰 务欢池镇副镇长
王宏巍 泡子镇副镇长
张佳夫 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附件2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选企业税收征管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宋云东 县税务局副局长
成员:刘洪林、谭德众、王林、吴玉军、牟小敏,联络员由牟小敏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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