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9-03-11 浏览量:139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9〕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员: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

       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何庆军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叶军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海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敖青宇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晓伟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落实地方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强化监管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顺利施行,落实地方建设投资为工程开工建设、完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责任分工

(一)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工程计划;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指导、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工程质量控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后评价。

(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预算内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三)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扶贫开发部门:负责传达、出台精准脱贫有关文件;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针对性地提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需求。

(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出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等需要解决饮水安全的范围,组织各地开展农村饮水用水末梢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

(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水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饮水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项目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工作。

(七)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管延伸类农村供水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