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3-11 浏览量:139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
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何庆军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叶军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海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敖青宇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晓伟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落实地方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强化监管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顺利施行,落实地方建设投资,为工程开工建设、完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责任分工
(一)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工程计划;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指导、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工程质量控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后评价。
(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预算内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三)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扶贫开发部门:负责传达、出台精准脱贫有关文件;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针对性地提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需求。
(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出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等需要解决饮水安全的范围,组织各地开展农村饮水用水末梢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
(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水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饮水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项目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工作。
(七)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管延伸类农村供水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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