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8-10 浏览量:223 来源: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各产业基地管委会:
为促进我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紧密协调机制,强化工作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相关领导小组,并根据相关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对部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张文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杨 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
王利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贺清 县政法委副书记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项目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工作。
二、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杨 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文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耕地轮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杨 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轮作的组织、联络、协调等工作。
四、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全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五、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赵成宇 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城区办事处、泡子农场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
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核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业务对接工作。
六、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赵成宇 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城区办事处、泡子农场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生产者补贴的协调工作。
七、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王利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八、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机深松深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黄永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郭青林同志兼任,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发动、计划分配、实施区域和实施对象的确定、监督检查、核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工作。
九、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白 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文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贺清 县政法委副书记
姜久连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病虫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文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督促、检查、资金、物资的协调工作。
十一、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化肥减量增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 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白 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利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十二、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家庭农场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 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白 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志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补助工作的牵头、综合、协调和指导等工作。
十三、成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 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宋志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各项工作。
十四、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宋志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十五、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良 副县长
副组长: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党同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
李 文 县林业局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各项工作。
十六、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何庆军 县扶贫办主任
黄永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青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扶持政策、认定管理办法等,组织并落实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决策以及相关问题的协调。
十七、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黄永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姜久连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改饲工作的日常事务。
十八、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良副县长
成 员:邓忠伟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浩县财政局局长
杨 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彪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军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利军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志学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九、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凤波 副县长
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王利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 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文 县林业局局长
叶军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立靖 县工信局局长
李贺清 县政法委副书记
宋志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确定的相关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督导、重大问题调研、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
二十、调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白福良 副县长
成 员: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杨 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利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志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该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环境保障、申报实施等工作。
各有关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6776永利集团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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