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271 来源: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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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各项水管理法律、法规,为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工作。

2、 负责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为全县水源工程规划与水量分配、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提供服务。

3、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资源管理的合理开发及利用服务工作。

4、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及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及利用服务工作。

5、承担河流治理开发和水资源、水工程、水域及其水岸线、河道砂石资源保护监管的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凌河保护区规划,并为其实施和保护区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服务。

6、承担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核及其成果的质量评价工作。

7、承担佛寺、八宝海和碱锅水库的管理工作。

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范规程。为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服务。

9、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和服务工作。

10、为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田基本建设和“大禹杯”竞赛提供服务。

11、负责开展水行政执法、渔业执法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二、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1、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701.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63.2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2.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1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3237.8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7.21%。主要是工程资金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478.01万元,增长39.82%,主要原因: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4992.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4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8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万元。

2.项目支出3452.1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15%。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及农林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07.46万元,增长67.25%,主要原因:增加水土保持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708.55万元。

主要是水土保持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470.74万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为尚有未拨付水土保持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3万元,项目支出3452.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7.46万元,增长67.25%,主要原因:增加水土保持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拨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8.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3.18%。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92.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0.1万元,占54.49%;农林水支出2186.86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85.50万元,占1.7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0.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0.1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尚有未付其他保险。

2.农林水支出2186.86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2186.86万元,主要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水土保持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尚有未拨付工程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85.5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85.5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尚有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尚有未结算车辆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3.10%。比上年增加4.1万元,增长51.25%,主要是增加车辆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开展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6万元,比上年增加12.6万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作开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8701.0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4分。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701.01万元,自评平均分94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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