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卫生健康局2021(本级)年度决算

日期: 2022-10-09 浏览量:199 来源:阜蒙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蒙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5.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7.监督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拟订中蒙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蒙医类医疗机构和中蒙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蒙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蒙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蒙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蒙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蒙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蒙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蒙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蒙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蒙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11.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医政办公室(医疗体制改革办公室)、基层疾控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监督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群及行政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及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绩效考核、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2.财务办公室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承担健康辽宁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

3.医政办公室(医疗体制改革办公室)

组织实施并监督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和卫生援外等工作,承担推进医联体建设指标任务。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中蒙医药发展规划、政策,促进中蒙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蒙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承担中蒙医药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中蒙医药综合工作。

组织实施中蒙医药技术规范,监督管理中蒙医类医疗机构及中蒙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组织实施中蒙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执业标准,组织开展中蒙医药传承和各类中蒙医药人才培养,指导中蒙医药科研能力建设,促进中蒙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协调基层中蒙医药工作。

组织实施健康服务业及中蒙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开展健康管理与促进等相关服务,促进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和与文化、旅游、体育、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参与拟订中蒙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中蒙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蒙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推动中蒙医药海外发展。

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制度、计划,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基层疾控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县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监测及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测等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组织实施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5.综合监督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健全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承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监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6.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城区街道、田家管委会等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全县城乡环境整治、健康教育、病媒防治等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组织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二部分  阜蒙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278.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3940.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5.7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338.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4.21%。主要是历年结余以及财政资金到位晚,不能及时下拨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777.45万元,降低23.82%,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随着疫情的逐渐好转抗疫资金也有减少。

(二)支出总计15278.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2.3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8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87万元。

2.项目支出14926.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69%。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以奖代补、医院药品卫生材料业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777.45万元,降低23.82%。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随着疫情的逐渐好转抗疫资金也有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度实行预算收支一体化,所以年末结转和结余都是0。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减少情况 2021年,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收入15,278.87万元,比上年减少4777.45万元,减少23.82%,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随着疫情的逐渐好转抗疫资金也有减少。

2.支出增减情况。2021年,卫生健康局决算总支出15,278.8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支出4777.45万元,减少23.8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7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3万元,项目支出万14926.54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78.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845.9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35.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73.0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保险缴费及死亡、抚恤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3862.8万元,包括:

(1)行政健康管理事务支出为3862.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及事业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4.4万元,主要是县级医院人员经费支出、乡镇防保站人员经费支出、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中医机构项目支出、以及计划生育服务奖特服补助支出等。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8.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1335.8万元,包括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335.8万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8.87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777.45万元,减少23.82%。 其中: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5万元,比2020年增加10.89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9.2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8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资产管理等问题有待提高,今后我们将倾向此工作的学习。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

259.23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

259.23

年度主要任务

工作名称

对应项目

项目下达金额

项目执行金额

项目执行率

分值

得分

完成情况

人员类项目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237.12

237.12

100%

100

100

完成

公用经费类项目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22.11

22.11

100%

100

98

完成

年度目标

年初总体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2021年度卫健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完成

绩效 指标

-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全年完成值

完成程度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人员保障分析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

重点工作

工作质量

=

100

%

100

20

20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

预算调整率

=

100

%

100

20

20

管理效率

财务管理

内控制度有效性

=

100

%

100

20

20

运行成本

成本控制成效

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

%

100

20

20

社会效应

社会效益

公众对健康的关注度

=

95

95

10

9

努力达标,进一步完善。

可持续性

体制改制改革

培训体制改革

制度完善

10

9

完善制度,优化制度改革。

总评价得分

98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政策)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

阜蒙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阜蒙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

14926.54

全年执行数

14926.54

执行率

100%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1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项目。)    目标(基本药物补助项目)2:完善政府投入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等多种因素。

目标(抗议资金)3:积极拓展补偿渠道,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目标1:提高新冠肺炎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以便及时应对突发疫情;目标2:及时拨付临时性工资补助,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待遇政策;目标3:及时完成市政府安排的核酸检测任务,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目标(计划生育服务)项目4对于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年不低于5400元的扶助金。地方实际需求预计=享受待遇人数*地方平均标准"对于伤残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年不低于4200元的扶助金。地方实际需求预计=享受待遇人数*地方平均标准

1.目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1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项目。)                                    2.目标(基本药物补助项目)2:完善政府投入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等多种因素。

3.目标(抗议资金)3:积极拓展补偿渠道,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目标1:提高新冠肺炎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以便及时应对突发疫情;目标2:及时拨付临时性工资补助,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待遇政策;目标3:及时完成市政府安排的核酸检测任务,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4目标(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对于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年不低于5400元的扶助金。地方实际需求预计=享受待遇人数*地方平均标准"对于伤残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年不低于4200元的扶助金。地方实际需求预计=享受待遇人数*地方平均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程度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运算符号

内容

度量单位

经费保障

制度保障

人员保障

硬件条件保障

其他

原因说明

履职效能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20

20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10

10

基础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10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编制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10

10

预算收支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10

10

资产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10

8

加强资产管理

社会效应

政治效应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10

10

社会效应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10

10

经济效应

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抗议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完成

10

10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98

预算执行率得分

100%

减分项

资产管理

绩效自评总得分

9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阜蒙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公开报表

    阜蒙县卫健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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