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10-09 浏览量:186 来源:阜蒙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阜蒙委办发【201869号),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是县文化旅游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向公民提供文化、体育、旅游服务。

2.   利用文化、体育、旅游服务资源(服务设施、人才、资金、技术、政策)开展服务工作。

3.   完善文化、体育、旅游服务采购与供给,完善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体系。

4.   策划、承办各类文化、体育、旅游宣传、培训、教育等活动,开展对外交流服务。

5.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综合部工作职责

负责党建和文秘、人事、财务、后勤、安保等工作。

(二)文化馆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挖掘、整理民俗、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活动,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指导乡镇文化站(中心)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艺活动,创作文艺精品,研究群众文艺理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全县非遗普查和非遗代表作名录申报工作,认定、公布全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负责全县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个人)和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开展非遗项目宣传、推介工作,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展览(演)活动,负责全县非遗档案管理、实物征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四)图书馆工作职责

对县域内图书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开展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参考咨询、信息服务工作 ,承担乡镇及城区街道图书馆业务辅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及其它珍贵、易损文献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五)蒙古贞乌兰牧骑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3570”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对外人文交流和演出活动,创作演出文艺精品,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艺术,培养民族艺术人才。

(六)民族博物馆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设置馆藏文物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制定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文物安全;通过举办展览、科研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

(七)体育发展部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体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促进体育社会化,培养体育人才,组织各类体育赛事,对全县体育社团和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8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6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8.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4.8%。主要是上年未付完费用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4万元,降低6%,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128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2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

2.项目支出36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8.22%。主要包括科普宣传、印刷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66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及项目款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9万元,项目支出362.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6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及项目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万元,占8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万元,占7.5%;住房保障支出47.3万元,占3.67%;卫生健康支出5.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36万元,主要是人员、群团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4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9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万元,主要是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7.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7.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5.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车维修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蒙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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