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1-13 浏览量:238 来源: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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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度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县中省直企业。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负责《〈中国制造2025〉阜新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7.承担振兴四大产业集群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四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8.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9.依法行使全县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10.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11.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13.围绕“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工作,研究相关规划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政策落实。负责调度相关工作进展,建立相关量化考核办法。承担阜新县推进“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相关工作。

14.负责工业技改项目的备案和核准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15.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外事、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党群工作。

2、财务办公室:拟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经济运行办公室:牵头承担工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交通发展政策,承担相关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与中、省直企业的联络协调工作,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牵头协调推进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4、投资与规划办公室: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基金安排的意见,按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对重点项目实施督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5、安全监督办公室: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行政执法与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组织相关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建立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负责指导协调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6、三篇大文章推进办公室:围绕“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工作,研究相关规划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政策落实。负责调度相关工作进展,建立相关量化考核办法。承担阜蒙县推进“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二、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本级预算公开报表

  三、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度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年度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年收支总预算472.49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9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4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05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05万元。

四)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3年占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1台,为其他用车。

(六)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一:

项目名称:阜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破产、困难国有企业财政负担人员类支出项目。

年度预算:169.41万元。

绩效目标:阜蒙县经伟企业管理中心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及时处理改制的工业企业民生问题和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主要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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