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09 浏览量:598 来源:阜新县统计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4日,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第1统计督察组对阜新市开展了统计督察,并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延伸督察。2025年6月3日,省统计局向阜新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现将整改工作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举措,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落实。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落实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对阜新市开展统计督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要求和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成立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统计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23个县直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整改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统计督察整改日常工作。专班针对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整改落实。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落实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直面督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精准施策研究解决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县统计局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坚决杜绝出现整改工作打折扣情况。
二、围绕问题精准施策,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将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针对督察反馈涉及的7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提出了30项具体整改措施,截至目前,16个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一)推进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再学习再深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读书班,对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教育培训。县委党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内容对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传达学习贯彻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切实掀起新一轮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热潮,为指导统计工作筑牢坚实理论根基。
(二)切实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各乡镇(街道)制定了本乡镇(街道)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相关部门制定了部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或学习执行上级部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县委常委会听取了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县下一步统计监督工作做出部署。县政府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的通知》要求,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政府督导事项。县委组织部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一票否决”事项,并计划在本年末或者2026年初开展2025年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时将统计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中。县委宣传部将《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县纪委监委与县统计局建立了《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县统计局开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专题学习,并进行了知识测试。
(三)以案促改,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县委常委会会议通报了云南曲靖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县政府常务会议通报了沈阳市康平县统计违法案件、孙述涛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通报》。县委党校以沈阳市康平县统计违法案件、孙述涛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为内容对接受培训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县统计局观看孙述涛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视频,通报《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通报》和沈阳市康平县统计违法案件。通过警示教育,有效提升了全县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法治意识。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质效,县统计局选派统计执法骨干参加全市执法检查工作,以案代训,提升执法水平;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统计违法举报AB岗工作机制》,拓宽并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
(四)突出标本兼治,注重整改长效。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清查活动,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县委办、政府办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在起草涉统文件时要征求统计部门意见,保障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持续优化乡镇统计人员结构,36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2名及以上统计人员,确定1人为专职统计助理。县统计局已有4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具有“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能力。县统计局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整改不到位有关问题的通报》,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履职能力;多措并举学习宣传《统计法》,营造依法治统的良好局面;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批零住餐等重点领域进行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着力推动统计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下一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将以本次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做到强基础、固实效,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质效。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重大统计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持续完善统计造假防治体系。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防治并举、综合施策,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制度上、技术上有效防治统计造假。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更好发挥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刚性作用,对统计造假问题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坚持依法统计、依法纳统,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
(三)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坚持树牢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深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持续巩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注重标本兼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有效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纳入党校必修课,多措并举,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四)不断提高统计队伍履职能力。持续强化统计工作力量,着力选拔专业型干部充实到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中,切实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人才队伍。健全和完善乡镇、村统计网格,选优配强统计人员并确定专职统计人员,确保统计人员与统计任务相匹配。加强乡镇统计人员管理,完善统计人员交接制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不断培养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持续巩固督察整改成果。以本次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建设,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新方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切实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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