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190 来源:阜新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水利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水利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水利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县内重要河流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质量监督及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阜新县水利局;2.阜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3974.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974.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3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13827.38万元,增长136.2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23974.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76.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3万元。

2.项目支出21997.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75%。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农林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827.38万元,增长136.28%,主要原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农林水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7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84万元,项目支出21997.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827.38万元,增长136.28%,主要原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农林水等业务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6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32.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9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03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2.40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0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缴费基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6.68万元,主要是员工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5.08万元,主要是就业创业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16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87.0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47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调增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4.59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调整工资。

3.农林水支出22814.70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118.2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机关经费等情况。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356.2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机关日常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调整工资。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6642.59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59.46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505.34万元,主要是水土保持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39.92万元,主要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383.58万元,主要是防汛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10.69万元,主要是农村水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1204.82万元,主要是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107.61万元,主要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549.78万元,主要是农村供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636.42万元,主要是三包人员、水管员、库管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4.住房保障支出154.5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4.5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积金基数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农林水支出641.81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87.16万元,主要是移民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354.65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75万元,完成预算的6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6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70%,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5万元,主要用于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4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45万元,降低10.5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1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自评平均分95(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75.69万元,自评平均分85.7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113.37万元”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1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90%。

(2)“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113.37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37万元,执行数为113.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阜新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阜新县水利局2024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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