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152 来源:阜新县纪委监察委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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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阜新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县纪委、监察委在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承担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管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法规。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纪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规,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消本级和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7、会同县委直属机关、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开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负责各个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县委、县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县纪委监委。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854.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54.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2144.16万元,增长125.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有所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购置。
(二)支出总计3854.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51.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0.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
2.项目支出2302.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9.75%。主要包括纪检监察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144.16万元,增长125.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有所增加;二是公车更新;三是办公新址更新维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44万元,项目支出2302.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44.16万元,增长125.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有所增加;二是公车更新。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2.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4.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4.02万元,占9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09万元,占4.15%;卫生健康支出66.14万元,占1.71%;住房保障支出114.1万元,占2.9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4.0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14.02万元,主要是工资,办公经费,对个人家庭补助,固定资产购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工资及新购固定资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0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保险类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14.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缴纳公积金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66.14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预算的49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增加112.87万元,增长449.14%,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7.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公用经费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2.1万元,比上年增加2082.2万元,增长650.8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年度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100%)无。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没有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情况,没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
4.财政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未发现存在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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