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93 来源:阜新县审计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审计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审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审计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和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审计署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和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全县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划入县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县财政局的县级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县财政监察相关工作,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县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县审计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15.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5.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130.46万元,增长45.74%,主要原因:本年度有新增事业人员。

(二)支出总计415.6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4.4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4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7万元。

2.项目支出31.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2%。主要包括审计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0.46万元,增长45.74%,主要原因:本年度有事业人员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今年无结余结转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43万元,项目支出31.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46万元,增长45.74%,主要原因:有事业人员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3.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6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1.36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有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1.25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3.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有预算追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3.05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有预算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1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有预算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1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6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有预算追加

3.卫生健康支出17.69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0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61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4.住房保障支出29.3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3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相关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相关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相关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事业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59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66.46万元,自评平均分99.9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审计机关专项补助”项目自述综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0.3万元,完成预算的2.14%。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按照年初的绩效目标完成。《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阜新县审计局2024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xls

阜新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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