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89 来源: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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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行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县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五)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七)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2、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033.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52.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81.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00%。主要是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拨付2024年“秋游阜新”即海棠山枫叶文化月补助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343.32万元,降低14.4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减少;二是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减少,四是体育场馆项目资金减少;五是其他体育项目资金减少;六是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2033.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92.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6万元。
2.项目支出541.7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63%。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13万元;文化活动支出4.71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48.14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1.5万元;文物保护支出189.16万元;体育场馆支出116.61万元;其他体育支出11.20万元;宣传促销79.7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86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4.6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61.25万元,下降40.01%,主要原因: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减少;二是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减少;四是体育场馆项目资金减少;五是其他体育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目资金等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024年年末没有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主要是当年财政拨款剩余部分财政抽回,因此没有产生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15万元,项目支出460.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9.48万元,下降17.68%,主要原因: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减少;二是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减少;四是体育场馆项目资金减少;五是其他体育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目资金等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9%,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2.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69.08万元,占7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54万元,占16.06%;卫生健康支出62.90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107.01万元,占5.48%;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69.08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20.3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2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升档、晋级。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项)156.3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15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658.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63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3%;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资本性支出2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项目资金未支付,年末财政收回。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项)14.1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资本性支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目支出(项)4.7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支出4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目支出18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目支出1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项目支出1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51.8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资本性支出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0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6.1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以前年度退休人员调资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8.9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5%;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2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事转企人员工资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8.2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6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0.93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商品和服务支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66.05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6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减。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残疾抚恤(项)1.09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未支付,财政收回。
3.卫生健康支出62.90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2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9.7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事业养老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07.0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7.0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07.01万元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差异。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2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预算的2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减少。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过紧日子。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1.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等;公用经费4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等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5.71万元,降低17.5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差旅费减少、维修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5.71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政府集中统一调配使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66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6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年度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100%),达到100%。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省级文物保护;国家文物保护;十家子镇冬捕非物质文化节;2023年其他运转类;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公共体育馆免费开放补助;戏曲公益演出;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4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年度资金紧张,没有及时到位;二是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申请;二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在本年度项目资金全部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2)“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20万元,执行数为30.10万元,完成预算的5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5个乡镇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正常运转;二是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资金到位,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3)“省级文物保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执行数为2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抢救考古发掘青龙山墓葬本阶段全部完成;二是及时抢救保护文物。三是挖掘保护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大力支持地方文物保护。
(4)“国家级文物保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5)“十家子镇冬捕非物质文化节”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总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6)“2023年其他运行类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总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7)“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8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文化馆免费开放完成正常运转;二是图书馆免费开放完成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在本年度项目资金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及时申报。
(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48.14万元,完成预算的74.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个部门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二是保障《乌力格尔》《阜新东蒙短调民歌》《蒙古勒津马头琴音乐》等项目传承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9)“公共体育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81万元,执行数为12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蒙古贞体育馆的正常维护运行,以及必要的人员费用支出;二是供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10)“戏曲公益演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1.76万元,完成预算的87.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蒙古贞乌兰牧骑艺术团响应党和国家的最新惠民政策多次下乡镇和外地开展活动演出;二是保障艺术团演出活动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11)“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4万元,执行数为309.79万元,完成预算的95.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艺术团的正常人员费用支出。二是保障了艺术团正常演出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度决算表
阜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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