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20 来源: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使对全县安全生产的监察检查职权;
  (三)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依法查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的备案工作;
  (五)依法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六)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七)受理有关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举报、来信来访,并负责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的监察执法;
  (八)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察;
  (九)协助局里负责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情况的督查,协助局里依法对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协助局里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查处工作;
  (十)协助县局相关股室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5.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5.0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84.15万元,降低42.25%,主要原因:执法队人员调出

(二)支出总计115.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5.0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84.15万元,降低42.25%,主要原因:执法队人员调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15万元,降低42.25%,主要原因:执法队人员调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6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65%,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90万元,主要是缴纳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执法队人员调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47万元,主要是缴纳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执法队人员调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5.22万元,主要是缴纳下岗志愿兵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安置一名下岗志愿兵人员

2.住房保障支出8.2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24万元,主要是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执法队人员调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9.21万元,具体包括: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9.2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法队人员调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54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辆公务车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88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辆公务车经费。比上年增加8.14万元,增长581.43%,主要是增加2辆公务车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支出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阜新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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