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90 来源:阜新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核定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县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县民政局(本级)
2.阜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0815.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815.0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3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3014.54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20815.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8.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6万元。
2.项目支出20486.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42%。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等业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014.54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财务决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年底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1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91万元,项目支出20486.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14.54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1.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8.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98.8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6.25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11.15万元,主要是低保办公经费、救助站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8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工资、护理费及离退休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1万元,主要是事业转企业退休人员补差、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1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贴(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3.41万元,主要是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4.35万元,主要是六一儿童节慰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27万元,主要是高龄失能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32万元,主要是安泰殡仪馆火化及冷藏设备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49.10万元,主要是于寺敬老院煤款、大板敬老院电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1688.16万元,主要是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738.56万元,主要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10910.51万元,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82万元,主要是临时备用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115.69万元,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62.52万元,主要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4125.03万元,主要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59.26万元,主要是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1881.75万元,主要是孤儿生活费、春节一次性生活救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2.卫生健康支出14.83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10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7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24.7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71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其他支出476.69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476.69万元,主要是孤儿助学金、百岁老人重阳节一次性慰问、民办敬老院运营补贴、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维修改造、婚俗改革集体婚礼费用、常年病人托管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3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下乡等任务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0.00,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预算的3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下乡等任务有所减少。比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52.08%,主要是公车下乡等任务有所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0.31万元,增长133.03%,主要原因行政人员交通补贴放在公用经费支出里,导致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5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948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27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06.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自评平均分86.96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其中阜新县民政局(本级)涉及资金141.09万元,自评平均分93.73分;阜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涉及资金194.48万元,自评平均分94.87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我部门组织开展15个项目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9482.47万元,自评平均分86.96分。《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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