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106 来源: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管理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阜新县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98.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6.1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2.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14%。主要是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144.05万元,增长56.5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398.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6.2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7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2万元。

2.项目支出172.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26%。主要包括就业补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4.05万元,增长56.5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今年与去年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20万元,项目支出159.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54万元,增长51.66%,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12万元,占92.99%;卫生健康支出9.81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17.25万元,占4.4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1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6.31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70.38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6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7.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调标工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8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5.0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伤残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存在尚未支付完成的伤残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9.81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8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费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17.2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25万元,主要是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费用支出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持平,主要是无相关费用支出的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费用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上年持平,主要是无相关费用支出的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完成预算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相关费用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加油及车辆维修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2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7.17万元,增长38.4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1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年度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100%)达到100%。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解决拖欠农民历史遗留问题维稳资金”、“特色体育、职业教育等专业人才面试费用”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解决拖欠农民历史遗留问题维稳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特色体育、职业教育等专业人才面试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55万元,执行数为2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特色体育、职业教育等专业人才笔试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1万元,执行数为12.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部门评价项目。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阜新县人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阜新县人社局本级2024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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