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72 来源:阜新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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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卫生健康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5.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7.监督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动态监测,落实计划生育“两项制度”工作及相关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拟订中蒙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蒙医类医疗机构和中蒙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蒙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蒙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蒙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蒙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蒙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蒙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蒙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蒙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蒙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11.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协调开展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5788.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661.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127.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05%。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2638.19万元,增加20.06%,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5777.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02.4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5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7.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95万元。
2.项目支出13474.9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41%。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中医药民族专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626.83万元,提高19.9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3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有结余,主要原因:非财政拨款有结余金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6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2.41万元,项目支出1335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11.01万元,增加19.09%,主要原因:预算单位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40.2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3.2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1.5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0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6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与决算金额保持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2.67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与决算金额保持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69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与决算金额保持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5.06万元,主要是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15.2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255.81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待遇差补助等,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2.94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事业发展,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与决算金额保持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13876.4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0.36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1050.51万元,主要是防保站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升档晋级。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343.18万元,主要是单位床位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462.58万元,主要是单位床位费及部分人员工资保险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370.73万元,主要是全科特钢医生补助费。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项)2524.37万元,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173.75万元,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检测补助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4.21万元,主要是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资金补助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8335.22万元,主要是奖特扶用于失独家庭的补助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务(项)241.5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的补助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做在人员经费里了。
3.住房保障支出156.8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6.80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项目支出1000.0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000.00万元,主要是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建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本年度追加,年初不做预算,无预算增比。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相关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相关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车购置。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度没有公车购置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4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8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9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中包含蒙医及防保站的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0辆,执法执勤用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为报废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61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61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3.65万元,自评平均分87.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奖特扶项目及基药补助项目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3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79万元,执行数为2415万元,完成预算的83.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财政资金未及时下发,导致未能完成预算指标。
(2)“计划生育奖特扶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1.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49.77万元,执行数为1747.51万元,完成预算的18.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没有及时到位,业务科室分配方案迟缓,造成资金没有及时足额下发,今后工作中尽量杜绝。
(3)“老年村医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9.7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84万元,执行数为255.81万元,完成预算的97.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没有及时到位,业务科室分配方案迟缓,造成资金没有及时足额下发,今后工作中尽量杜绝。
(4)“蒙古贞博物馆2024年运行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5)“人民医院产儿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6)“事转企人员待遇补差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2万元,执行数为21.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没有及时到位,业务科室分配方案迟缓,造成资金没有及时足额下发,今后工作中尽量杜绝。
(7)“修复危险鼠疫坟”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2万元,执行数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8)“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省级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9)“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的29.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没有及时到位,今后工作中尽量杜绝。
(10)“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财政资金到位后能及时下发,指标能按照预算金额顺利完成,最终得分为100分。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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