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7 浏览量:155 来源:阜新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尊敬的王敬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能源在人们生产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当前,电动车已经成为了我县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既经济便捷,又低碳环保。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陆续出现,电动车随意摆放、不规范行车等问题比较常见,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比超过30%,居民生活领域存在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和建议。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交警大队结合自身职能,深入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一)结合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及佩戴头盔和电动车上牌的“双率提升”工作,加强电动二轮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治理,强化行为养成。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利用“两微”推送信息、电子滚动屏、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广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车主的守法意识。针对快递、外卖开展上门警示教育宣传,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
(三)由于三、四轮电动车车辆属性不明确,不能上牌,交警执法依据不足,处罚乏力。下一步将积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三、四轮车管理工作的立法和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推动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
再次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建议。
阜新县公安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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