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05 浏览量:110 来源: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国办发〔2025〕25号和辽人社〔2025〕15号文件的要求,阜新都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大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德施普(辽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双马纸板加工厂、阜新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环益废弃物循环再利用有限公司、辽宁升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大畜牧(阜新)有限公司符合申报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个人社保补贴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35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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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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