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19 浏览量:56 来源:阜新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金鹏源矿业有限公司(912109210762******):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金鹏源矿业有限公司“12·30”一般冒顶片帮(瞒报)事故案,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19日依法对你司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1号],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一份《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1号]。请你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1号],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潇,8802513,联系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18号。
刘大鹏(130228197109******):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金鹏源矿业有限公司“12·30”一般冒顶片帮(瞒报)事故案,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19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2号],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一份《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2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2号],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潇,8802513,联系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18号。
富国军(210121197003******):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金鹏源矿业有限公司“12·30”一般冒顶片帮(瞒报)事故案,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19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3号],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一份《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3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阜蒙)应急执行催告〔2026〕指挥2-3号],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潇,8802513,联系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18号。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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