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21 浏览量:92 来源: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函发〔2023〕63号)和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阜人社局发〔2024〕17号)以及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阜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阜财社〔2024〕157号)文件要求,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创业场地补贴的经营实体通过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拟对祁永阳给予创业场地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人才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3592821。
附件:创业场地补贴发放明细表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
创业场地补贴发放明细表
| 根据《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函发〔2023〕63号) 《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阜人社局发〔2024〕17号) 关于修订《阜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阜财社〔2024〕157号) | ||||||||
| 序号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别 | 经营实体名称 | 银行卡号 (社会保障卡) | 场地面积(㎡) | 申请场地补贴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 1 | 祁永阳 | 210921********3811 | 返乡入乡农民工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祁广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160 | 6 | 5000 |
| 合 计 | 5000 | |||||||
备注:创业场地补贴标准为每年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上限为10000元/年、下限为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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