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官营子新建中型灌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 2026-01-28 浏览量:124 来源:阜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阜新县官营子新建中型灌区项目

项目概况:阜新县官营子灌区位于阜新市阜新县于寺镇内,本工程位于阜新县于寺镇官营子村、杨家村、他本改村,地理坐标东经121.12034082°,北纬42.23103762°。灌区围绕官营子河、杨家河、于寺河为供水水源来源,涵盖官营子村、杨家村、他本改村,现有耕地面积8.36万亩,已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7.45万亩。本项目建设规模化面积30094亩,旱田28067亩,水田2027亩,新增耕地面积9148亩,其中旱田种植作物为玉米,水田种植作物为水稻。新建项目包括官营子村、杨家村、他本改村等3个行政村,现有耕地面积8.36万亩,已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为7.45万亩。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南环路中段水利局

联系人:王芳

联系方式:151340238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山河家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15-3)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30424256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众意见表附件下载: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参调查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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