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6-02-24 浏览量:62 来源: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3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政编码:123000

 

附件:《阜新市生态环境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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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


《阜新市生态环境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组建验收组,依据《关于做好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于2026年1月9日对阜新市生态环境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裴某某和齐某某在阜新市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法使用国家级公益林2.86亩。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举措

拆除违规建筑,恢复植被,定期巡护。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裴某某已完成980.1平方米全部违建的拆除工作,其中624.2平方米完成自然修复,355.9平方米栽植油松55株,成活率90%以上。由关山自然保护区安排护林员开展定期巡护,每月不少于两次。经验收组现场验收,违规建设的养殖房、库房及看护房已全部拆除,恢复植被栽植油松存活率良好,巡护记录完整。

齐某某已完成925平方米违建拆除,现地全部栽植枣树,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85%以上。由关山自然保护区安排护林员开展定期巡护,每月不少于两次。经验收组现场验收,违规建设的养殖大棚、看护房及库房已全部拆除,恢复植被栽植的枣树存活率良好,巡护记录完整。

四、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成。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无。

六、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任务,同意销号。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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