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6年阜新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的公示

日期: 2026-03-23 浏览量:36 来源: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根据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文件的要求,阜新风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阜新十鼎经贸有限公司、阜新县十鼎职业培训学校、阜新同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符合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人才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3592832。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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