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6-04-17 浏览量:85 来源:阜新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1项整改任务:“阜新德盛金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企业)应退出生态保护红线未退出问题”已整改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政编码:123000

附件:《(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省级专项督察措施清单/整改方案)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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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17日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省级专项督察措施清单/整改方案》第21项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组建验收组,依据《关于做好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于2026年1月8日对阜新德盛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矿山企业)应退出生态保护红线未退出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我市存在1宗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矿权(阜新德盛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应退出未退出问题。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举措

2025年10月29日,市自然资源局以《关于加快《辽宁省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整改方案》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矿权应退未退出问题整改进度的函》(阜自然资函﹝2024﹞101号)致函阜新县政府,建议其作为责任主体,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并将整改情况于2024年12月底前反馈至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1月5日至11月20日,阜新县政府指导阜新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完成基本情况核实后,会同矿山所在地乡镇政府、德盛金铁矿就矿山关闭和关闭后恢复治理责任主体等事宜进行多轮磋商。

12月20日,阜新县政府依法对阜新德盛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下达关闭决定,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了关闭公告。

四、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成。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无。

六、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任务,同意销号。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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